宿州市中院刑一庭庭長王華乾(副處級)因涉嫌泄露國家祕密和受賄,不日將要爲涉嫌這兩宗罪付出代價,站到自己所熟悉的審判席前接受法律的制裁。
記者日前從檢察機關獲悉,銅陵市銅官山區檢察院已以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和受賄罪對王華乾提起公訴。據指控,2004年12月30日,王華乾在審理劉某貪污一案時,違反辦案紀律,擅自將該案卷宗交由當事人劉某查閱、摘抄並允許其帶離法院。次日,劉某將卷宗交給王華乾的朋友蔡某,蔡某又將卷宗材料刻錄製作光盤,並拒絕交還王華乾,直至2005年1月12日,纔將卷宗送至宿州市中院。
檢察機關同時指控,王華乾於2003年7月至10月期間,在審理馬某非法持有槍支等4件案件過程中,先後6次非法收受案件當事人及親屬或委託的中間人所送5000元現金以及價值3.8萬元的財物。據此,檢察機關認爲王華乾犯有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和受賄罪。
據瞭解,該案先由宿州市墉橋區檢察院偵查終結,後報經上級檢察院指定異地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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