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面葬禮至少1萬元
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站要花多少錢?
廣西北海市的凌先生爲一位親人操辦喪事,在殯儀館裏的開支爲6470元,墓地花費約爲8000元,管理費50元/年。
而在北海,工薪階層的月薪在600元至800元之間,喪葬費相當於一個普通勞動力的全年收入。
如果是北京,在城八區醫院過世者,運屍費需200元,中檔壽衣1000元,整容200元,中檔告別廳1000元,普通的火化費380元,中檔骨灰盒約1500元。骨灰最多隻能寄存3年,之後必須進入公墓了——市屬公墓的最低價爲6000元。
“無論在哪裏,一場稍微體面點的喪葬,成本至少是1萬元。”一位殯葬業人士說。
殯儀館也曾推出各種檔次的服務以滿足不同需求——上海提出600元辦喪事;廣州是千元辦喪事;四川內江市某殯儀館的劉先生稱,在他們那裏300元就能解決基本服務:有農民開拖拉機運屍到殯儀館,選擇最低檔的火化160元,裝入一個幾十塊錢的罈子後帶走。
“從衆心理加上傳統的厚葬觀念,人們往往不會選擇最低消費,”民政部門的一位官員說,“消費者從一時的感覺出發,覺得這個行業是暴利的。”
但這個觀點受到了凌先生等人的反駁。“面子並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他說,“關鍵在於,一個體面的殯葬是否真值這麼多錢?”
暴利藏在骨灰盒和墓穴裏?
一年前的清明節,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在接受《人民日報》記者採訪時說,殯葬服務業有暴利,但集中在大城市。北京市殯葬管理處副處長姜曉剛也曾對央視表示:骨灰盒的價格很高,是300%的利潤,還包括壽衣。另一些媒體引述自揭黑幕的老闆的話:殯葬業利潤可達1000%-2000%。
在中國,運屍、火化和寄存3項服務的收費由物價部門決定,所以,由市場調節價格的殯葬用品和墓穴利潤空間最大,一些殯儀館一度依靠出售骨灰盒爲生。
曾爲北京某殯儀館供貨17年的骨灰盒銷售商張先生,爲本報記者算了一筆賬:
一個漢白玉整體雕刻骨灰盒,採自四川雅安的石料毛坯,原料成本300多元,雕刻3天,磨砂4天……加起來的成本約900元左右。賣給殯儀館的批發價一般1100-1200元,而擺到殯儀館後,價格頓時飆升到2800元,這還算是“良心價”。
“越是高檔的骨灰盒利潤越高,在市場上售價3800元的紅木骨灰盒,到了殯儀館內價格躍到6000元。”他補充說。
既然殯儀館出售的骨灰盒中藏有如此的暴利,消費者是否能夠選擇“外帶”的方式?
本報記者對多家殯儀館進行調查,有些地方雖未禁止“外帶”骨灰盒,但又明示:若要在該館寄存骨灰,就必須在館內購買骨灰盒。
“這是明顯的霸王條款,”骨灰盒商人張先生說,“就像在西單買了衣服,卻不能穿着在王府井走路。”
而公墓領域的利潤更爲豐厚。如果按面積計算,它的價格已經遠高於房地產平均水平——1畝地大約可造墓300個,每個可售價5000元。另據知情人透露,民營資本進入某些公墓,至少每畝地需上繳2萬元左右“管理費”,這些成本最終要加在消費者身上。
據民政部披露,2004年,中國火化遺體436.9萬具,按平均每人最低消費1500元人民幣計算,中國每年殯葬行業的市場經營額約65.5億元。而《中國民政統計年鑑》的數據顯示,2004年,全國殯葬事業收入達75億元,盈利總額10.98億。一位杭州老闆在全國各地進行6000份問卷調查後統計,殯葬中介利潤豐厚。僅以杭州市爲例,每年火化遺體2萬具,按3000元/人算,每年純利潤可在2500萬-3000萬間。
暴利來自行業壟斷?
輿論則把殯葬業的暴利歸結爲行業壟斷、缺乏競爭造成——“大權”依然握在公辦殯儀館手中。
“但民政部從未限制非公資本進入殯葬領域。”民政部社會事務處一位負責人對本報記者稱。1997年7月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也只規定了建設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公墓、殯儀服務站等設施須報經民政機關批准。
“一些地方民政部門將‘准入審批權’轉化爲‘經營獨佔權’,稀裏糊塗地壟斷了殯葬,老百姓也是稀裏糊塗地接受了。”長沙民政學院殯儀系教授王夫子分析。從1950年代開始,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中期。
民間對這個市場覬覦已久,還包括外資——美國殯葬協會的一位負責人曾對會員們說:“你們要把眼光瞄準中國,那裏纔是世界上最大的市場。”但1990年代後期,民營資本的進入並沒有改變殯葬業暴利局面。對此,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也感到困惑:“現在50%以上公墓經營已經放開,100多家殯儀館也採取了個人辦以及個人和民政部門合辦的方式,但殯葬服務高價問題爲什麼還比較嚴重?”
1997年,商人孫嚮明投資110萬元創辦全國第一家殯葬中介機構——“積善堂有限公司”。還未正式營業,當地民政部門的執法車即開到門口,拿着封條查封了公司,連工商部門發放的營業執照也被扯掉。
孫嚮明覺得很冤:公司法裏規定特殊行業需要前置條件——相關部門的行政審批,但不包括民政項目。他去申請營業執照時,工商管理部門也順利批准。何況,他的公司不會和公立殯儀館形成競爭——他主要開展前期服務,不銷售最能賺錢的骨灰盒,更不涉及墓地。後來在法庭上,當地民政局答辯說,“積善堂”的服務大部分是殯葬行業中能產生盈餘的服務,而艱苦、賠錢的工作卻扔給了政府。
“其實就是缺少一紙審批。”孫嚮明說。
1998年2月,工商部門給他換髮了新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竟變成“婚禮設計”,由“白色服務”改穿“紅妝”。
第一家民營殯儀館也是命運多舛。總投資達3000多萬元的“天渡殯儀館”開業後,就因“非法”被叫停。2003年12月25日,天渡殯儀館強行營業,然而當地各醫院不準死者家屬將遺體送往這家殯儀館。最終,國家的政策佔了上風——2004年4月3日,民政部就天渡殯儀館建設項目問題的答覆函,對其持肯定態度,民營殯儀館終於取得合法身份。
“天渡殯儀館事件,讓民政部門遭到強大的輿論壓力。”一位民政部前官員對本報記者稱。所以,有專家分析:民營資本的介入只是從表面上打破了壟斷,但由於多年的“積累”,整個行業需要理順的地方還有很多。
另有業內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大多公營殯葬單位只是退出利潤相對較低的領域,比如殯儀服務和花圈、壽衣等殯儀商品銷售;即使完全退出骨灰盒市場,尚有利潤更高的公墓項目。
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張洪昌介紹,目前全國的殯儀館仍以公營爲主,約佔80%。而公墓中民營、公經平分秋色。雖然這位人士否定了壟斷之說,但據瞭解,民營公墓其實多采取聯營方式。據新華社報道,一些民營墓園甚至與國有墓園形成聯盟。
政府應迴歸本位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對《人民日報》記者稱,現有的殯葬管理體制既有缺位又有越位,“就相當於運動員同時是裁判員,現在各地的殯葬管理處就設在殯儀館內,占人家的編制,拿人家的工資,如何能進行有效的監管?”
他進一步表示,要推進改革就要犧牲部門利益,民政部門要跳出這個利益圈,更多地考慮國家利益,更多地承擔監管的職能。這是改革最大的障礙。
殯儀館收費不規範一度爲老百姓所詬病,甚至進入消費者投訴熱點。近幾年,各地進行了一系列有效的改革,大量的收費項目被清理,價格也普遍大幅下降。新華社的報道說,現在喪戶的總體殯葬費用在市場競爭中趨於合理,比改革前下降了40%以上。
上世紀90年代,公墓進入大發展時期,興起了塔葬陵園的建設高潮。與此同時,一些塔葬陵園實施了非法傳銷,一些地方政府則大量批地,侵佔耕地。民政部多次發文,要求禁止非法公墓開展經營活動,杜絕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銷售中各種損害羣衆利益的違規行爲。
一方面是一些合法的民營殯葬企業受到排擠,另一方面黑殯葬卻大行其道。在各地,非法運屍車和黑殯葬中介人員出沒於醫院重病室和殯儀館,號稱“一條龍服務”、“有熟人”,一次性收取高額的費用,然後到殯儀館在按照最低的標準爲喪戶選擇殯葬服務。
黑殯葬給人們帶來的不僅是高額成本,也給悲痛的親人帶來精神上的打擊。一些地方甚至出現搶屍、拋屍的惡劣事件。2006年3月1日,因談不妥價格,一病逝老人在瀋陽某醫院門口遭“黑殯葬”拋屍。
維護秩序的責任,顯然應當由政府承擔。3月3日,瀋陽市民政局局長向公衆公開道歉,處理相關責任人,並着手開展整治工作。
王夫子認爲,殯葬行業根本就不是“放開”或“不放開”的問題,而是如何實現“有序放開”的問題。
張明亮還談到,只有理順體制,才能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才能充分發揮依法行政的作用。所謂理順體制,他解釋說,就是要將行政管理和具體提供服務分開,政事分開,政企分開。
但範英對部門立法不抱希望,“要想真正搞好,就應該放開讓別人研究。”範英領導下的廣東社會學會在國內率先提出殯葬立法問題。
媒體驚呼“死不起人”。作爲公益事業的殯葬,再次受到苛責。
這幾年每逢清明,殯葬業屢遭輿論的“狂轟濫炸”——“壟斷”、“暴利”、“混亂”…… “公益事業”被冠以各種惡名。
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兼祕書長張洪昌說,“僅從局部、某一現象就推斷整個行業是暴利,不夠嚴謹,有失偏頗”。在2005年3月之前,張洪昌的身份是民政部社會事務處處長,殯葬工作在其管轄範圍之內。
但是他也承認,如果殯儀館骨灰堂對外帶骨灰盒的限制放開,那骨灰盒的價格肯定要唰唰地往下掉。
殯葬行業的壟斷並非稀裏糊塗,而是出自其生存的需要。張洪昌認爲,國家推行殯葬改革,付出巨大的成本;而之後財政分竈,壓力轉移到殯葬機構身上。據《中國民政統計年鑑》,2004年,全國殯葬事業支出約90億元,而財政補貼僅有4億多元。
和其他事業單位一樣,殯葬行業經歷了從全額撥款到差額撥款直到自收自支的過程。作爲事業單位,它直接介入行業的經營和管理;而作爲產業,它是公衆心目中的公益事業,擔負着國家殯葬改革的重任。
廣東省社會學會會長範英則反問:“但是如果不存在暴利,爲何死死不放開?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2月28日,深圳殯葬用品超市悄然開張。它再次爲特區贏得了“改革者”的名聲——“由政府主導、殯葬用品生產廠家進駐殯儀館直銷的經營模式,是中國首創。”深圳殯葬管理所所長陳海雲說。
“暴利說法以偏概全”
訪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民政部助理巡視員張洪昌
3月15日,本報記者就殯葬業暴利問題採訪了中國殯葬協會副會長、民政部助理巡視員張洪昌。
記者:你對深圳殯葬超市如何評價?
張洪昌:它的開業是一件好事情。產品有了高低優劣之分,可以自主選擇,增加了透明度。
其實原來殯儀館的骨灰盒種類也很多,大多數是經過行政主管部門採購的。而超市的做法等於把行政主管部門採購與殯葬服務機構銷售兩個環節做了調整。過去行政主管部門採購讓一些廠家把東西拿過來,搞招標、選擇,然後再擺到殯葬服務單位出售。現在乾脆就一步,讓老百姓直接選擇。
記者:很多人稱殯葬是暴利行業,你如何看待?
張洪昌:僅從局部、某一現象就推斷整個行業是暴利,不夠嚴謹。
這個行業是政府創建的行業,絕大部分殯儀館是國家事業單位。中國政府從1949年建國初期就開始投入,花了將近60年時間,有人算過這個成本嗎?計算某個行業是否暴利,你要比較它的投入和實際收入,還需要計算行業總體利潤。
公衆把高消費都推到殯葬單位身上是不客觀的。一個消費者選中某款骨灰盒,他可能想,我的父母親一生勤儉,而且我的能力有限,買個700元的就可以了。但同事、親友會說,人家買了一個幾萬元的。他面子上過不去,就買貴的了。這是從衆心理,不是服務單位的問題。貨架上有幾十種、上百種價格,爲什麼不去選便宜的?
記者:如果不是暴利,那利潤率到底有多少?
張洪昌:整個行業?每個地方經濟狀況、發展水平不同,殯葬消費水平是不同的,還要保證它的公益性,利潤率需要精確計算。
目前,政府在覈定殯儀館價格時給的利潤空間是比較小的,甚至是保本運行。作爲自收自支的單位,運屍、火化、保管這三塊,不掙錢甚至貼錢。而設備要折舊要改造,公衆的需求也不斷提高,這些都需要投入。
現在的問題是誰投入?有的地方有難處,中央財政更沒有,除了沿海地區外,很多地方的火葬場要自籌資金進行設施更新改造。而殯儀館就通過開展其他殯葬服務來彌補不足。所以要說純利潤有多高,需要進行一番周密的數據分析。
記者:也有人說這個行業是半壟斷狀態——國家沒有限制社會資本進入殯葬業,但實際操作中,民政部門有一些審批權,可能偏向於保護其下屬的殯儀館?
張洪昌:對此,相關條例規定很清楚。這不是民政部門,而是同級政府作出決定——根據需求情況設置服務單位。我認爲,多數地方不存在保護問題。而對部分違規地區,是地方理解法律法規不準確,貫徹執行不好。
記者:從中國情況看,一般是一個縣市只有一個殯儀館。另一些國家,每十萬人就有一個。有了競爭,服務和價格就會更有利於消費者嗎?
張洪昌:20萬-50萬人擁有一個殯儀館比較合適。目前,全國2880多個縣級行政區(包括市轄區),只有1600多個殯儀館,還滿足不了公衆的喪葬需求。但價格的高低應該從服務質量上看,質量高,老百姓願意多花錢。
記者:隨着改革的加深,作爲事業單位的殯儀館,有沒有可能成爲企業?
張洪昌:這個問題是讓我“冒險”。
我個人認爲,中國確立市場體制之後特別是“入世”以後,政府兩大任務比較突出:社會管理和公務服務產品的提供和組織。殯葬作爲公共服務業,繼續由政府直接包攬是不妥當的。因爲隨着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公共服務的多樣性要求越來越突出,需求是無限的,政府的提供能力有限,不可能是自己投資,讓公務員直接經營。政府有責任提供公共服務產品,首先應該是組織社會力量來提供,包括中間部門和私人部門,政府的責任是儘快明確自己的監管任務,管到哪裏,管什麼,保證服務市場的有序良性運行,維護老百姓的殯葬消費權益,保護殯葬服務提供者的合法權益。這是政府應該考慮的核心。
解放之前,殯葬這個行業是不存在的。我們的政府用了將近60年的時間建立和規範這個行業,任務應該是完成了。政府應該儘快回到監管者的角色中來。
記者:能否再從文化角度分析殯葬“高消費”?
張洪昌:殯葬是一種“解負”。
中國傳統文化講,忠孝不能兩全。今天的兒女大多在外奔波,不能守在父母身邊。所以老人去世時,他們會極爲難過——這就是一種負擔。還有某些人一生不孝,這時候突然良心發現,覺得對不住老人。怎麼彌補,這也成爲一種負擔。
那麼,怎麼才能體現這種心境?只能通過送老人的形式實現,由此要求提供最好的服務,以最高的規格,有什麼禮儀都願意用。
在某殯儀館,一個臺商出價45萬元辦喪事,殯儀館不敢接。因爲提倡節儉辦喪事。他們請示了上級,有個副局長比較開明:作爲給老百姓提供服務的單位,我們應該有這種能力,滿足人家的需求。
所以我說,價格與服務質量密切相關的。
深圳欲以殯葬直銷模式終結行業壟斷
競爭“最後一站”的生意
沒有人願意光顧這裏,但似乎也沒有誰能逃脫此類服務。
2月28日,深圳殯葬用品超市悄然開張。它再次爲特區贏得了“改革者”的名聲——“由政府主導、殯葬用品生產廠家進駐殯儀館直銷的經營模式,是中國首創。”深圳殯葬管理所所長陳海雲說。
超市位於市殯儀館大門西側,羽毛球場大小的活動平房被劃爲5個區域,中間3家出售骨灰盒——兩家賣陶瓷、玉石料的,另一家的產品是紅木料質地。在超市的進門處,是壽衣陳列區,還包括頭、腳枕及壽被。最靠裏的陳列區則是深圳某公司設立的“港澳臺專櫃”,出售高檔香燭、紙箔、冥幣等殯葬用品。
“我們投入了幾十萬元,對超市的軟、硬件進行包裝。除了統一購置的超市貨架外,每個陳列區都配置一個精美展板,主要是廠家的簡介和喪葬文化知識。”陳海雲說,“因爲場地有限,目前只引進了5個廠家入市,加上殯儀館自己的‘自選商場’,初步形成了競爭。”
“自選商場”設在殯儀館服務大廳內,貨物品種、陳列方式與超市相差無幾,只是櫃檯上一款28000元“天價”的骨灰盅比較搶眼。和超市的冷清相比,佔有地利的“自選商場”顯得忙碌一些。“因爲超市剛開,現在對我們的業務影響還看不出來,但以後就很難說了。”商場負責人郭錦棠稱。爲了競爭,陳海雲下調了“自選商場”裏骨灰盒等部分殯葬用品的價格。
“比如這款4260元的米黃玉龍鳳吉祥骨灰盒,‘自選商場’原價8000多元,”江浩(化名),其中一個廠家的業務代表說,“以後銷售量上去了,我們的價格還能有較大的下降空間。”
但另一些用品的價格並未像期待中那麼廉價。超市中的骨灰盒大多是2000元以上中高檔的,僅有一款268元的低價陶瓷骨灰盅,“還有一款50元骨灰盅沒有拿出來,怕降低整體檔次。”江浩解釋說。開業以來,他的櫃檯銷售額只有1萬多元,而每月租金卻要2000多元,但他表示要堅持下去,因爲“這是一種有前景的銷售模式”。
讓別人分自己的蛋糕?
陳海雲出任殯葬管理所所長還不到一年,他說,開超市是在家門口培養對手,來分本屬於自己的蛋糕。
超市開張的同時,市殯葬管理所在門口設立一個墓園諮詢點,引入3家經營性墓園——包括民營的、合資的,與殯葬管理所下屬的吉田墓園“打擂”。而在此前,只有吉田墓園獨家經營殯儀館的業務——骨灰盒與墓地一度被認爲是殯葬業中利潤最高的項目。
但深圳市民政局局長劉潤華留有“殺手鐗”:市殯葬管理所對超市5家專櫃進行了參股,並享有分紅權。但不直接經營有關專櫃,因此不同廠家之間形成一種競爭關係。“我們不能一下子退出這個市場,因爲改革需要循序漸進。”劉潤華解釋說,“既要照顧到殯葬管理所200多名員工原有的利益,同時,殯儀館每年處理無名屍體虧損600萬元,加上火化、運送屍體、骨灰存放3個環節的虧損,每年共計有1300多萬元缺口,這些需要殯葬用品的銷售收入來平衡。”
深圳超市開業之前,各地也曾出現多種形式的“殯葬超市”。但這些殯葬超市多數是由殯葬管理部門自己開辦——只是變換一下貨架形式,並未形成市場競爭。
另一類則是民營資本高歌猛進,獨立投資經營。但大多遭遇各方利益狙擊,最後折戟沉沙。2004年,成都一位民營老闆斥資建成4000餘平方米的殯葬超市,推出“集中打喪火”服務,但不久即遭不明身份者襲擊,被迫停工,此後3次變更工商營業執照地址均受阻。
所以,在劉潤華看來,深圳模式是選擇了一條較爲現實的改革路徑。“隨着這個市場逐步發育成熟,殯葬管理所會慢慢退出。”他說,“改革既需要一定前瞻性,又不能跑的太快,要循序漸進,否則會適得其反。”
破冰之旅:從最低消費到殯葬超市
“改革”始於2004年。對殯葬業來說,這是困窘的一年。國內一家知名媒體在選“十大暴利行業”時,殯葬業首次列入其中,並居第三位。“殯葬暴利主要集中在壽衣、骨灰盒、墓地等少數環節上。”殯葬研究專家、上海理工大學喬寬元教授說。一些業內人士不斷抖出黑幕:“殯葬的利潤可能超過300%,甚至高達1000%。”
身爲深圳市殯葬管理所所長的陳海雲,對殯葬服務收費高也深有體會。他父親去世時,整個葬禮花了約4萬元。更讓他吃驚的是,某墓園的一塊墓地3平方米標價12萬元。
在人們的印象中,殯葬業是由民政事業單位獨家經營。事實上,1997年國務院頒佈的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民政局“殯葬專營”的規定。條例中只有規定建殯儀館、火葬場等“殯葬設施”由本級政府審批。
2004年行政許可法實施後,民政部門的“前置審批權”被取消。目前,殯葬服務和殯葬用品經營基本對私人放開,但不能涉及火化環節。專家認爲,這是爲了防止不法分子焚屍滅跡。
2004年4月和2005年5月,深圳市民政局舉辦了兩屆“殯葬用品採購會”,試圖讓消費者得到實惠。而在2004年1月,深圳市殯葬管理所推出了699元的“最低價殯葬服務收費”,同時允許老百姓自帶殯葬用品入館——此前,外購的骨灰盒、花圈等不能帶進殯儀館火化場。
“無論是低價服務,還是公開招標採購,實質上都沒有打破壟斷經營。”劉潤華說,“所以,市殯儀館一直佔着銷售的大頭,辦喪者缺乏選擇,它還是處於半壟斷狀態。”
2005年9月,深圳市民政局召開“民政論壇·殯葬專題”研討會後,“殯葬超市”的想法開始實踐。根據《殯葬用品超市進駐生產廠家准入條件》,“考察小組”選擇了蘇州姑城紅木廠等5個專業廠家。經過4個多月的籌備,殯葬超市正式開業。
改革:要審批還是要監管?!
陳海雲目前有兩個頭銜:一是深圳心安殯儀服務公司總經理,年薪15萬元;同時,他又是深圳市殯葬管理所所長,一位“副處”。“公司與管理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陳海雲對此並不隱瞞,“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作爲市民政局的直屬事業單位,市殯葬管理所既要承擔殯葬管理和監督職能,另一方面它又控股經營殯葬用品超市,尤其是經營自己的“自選商場”。
2005年,市民政局意識到這些問題,決定將業務科和宣傳科從殯葬管理所剝離出來,並在民政局內設立殯葬改革辦公室,負責協調全市殯改管理工作。
“殯葬管理所的角色一直很模糊,它同時具有公共服務、監督管理和經營三重屬性。”劉潤華說。他希望在今年起動的深圳事業單位改革中,市編制辦能把殯葬管理所納入試點。
1998年,上海市率先實現殯葬管理體制的改革,讓殯葬管理處與公營殯儀館擺脫了隸屬關係,管理處真正專注於行業管理和規劃。而管理者的開支,來源於殯儀館上繳的“管理費”。
“但上海的經驗很難複製,因爲國家對管理費的徵收已日趨嚴格。”時任上海市殯葬管理處處長的朱金龍說。這位中國殯葬協會的副會長期待更徹底的改革——如果殯葬管理部門納入政府編制,其地位和經費都可迎刃而解。
2005年,國務院法制辦曾將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列入立法計劃,但新“條例”最終沒有出臺。業內人士分析:各地殯葬行業的發展狀況、經濟環境、風俗習慣的差別,決定了新條例修訂的艱難。
朱金龍曾多次參加殯葬管理條例的意見徵求會,感受到了“市場主導”和“政府主導”觀點上的迥異,尤其集中在對審批權的改革上。在要審批還是要監管的選擇中,大部分地區流露出對審批權的留戀,提倡重監管的聲音曲高和寡。
本報記者瞭解到,修訂多年的殯葬管理條例已由民政部送交國務院法制辦,如果順利的話,可能於今年10月頒佈。
新條例的亮點,是明確民營資本的合法地位,以及配套的“准入”辦法。去年11月舉行的一次研討會上,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張明亮表示,新條例規定除了火化具有公益性質,殯儀服務全部放開,公民、法人、組織,只要符合行政許可條件,都可以從事殯儀服務,“這不僅是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也是國務院依法行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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