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調查統計數據顯示,在全國1.2億農民工中,40歲以下的青年人超過85%,他們創造的勞務收入總量達到約5000億元。
種種跡象表明,中國勞動力市場一場新的變革已經到來——當七八家用人單位一起爭奪一個勞動力,當企業老闆親自許下漲工資等承諾,當農民工挑職位要“貨比三家”的時候,我們可以清晰地感知這一點。
伴隨着改革開放進程成長起來的“新生代”農民工,正在成爲推動這場變革的決定性力量。和父輩們相比,職業期望的提高、維權意識的覺醒讓“新生代”農民工更加關注“城市能給我們帶來什麼”。對他們而言,打工不再是單純爲了討生活,更是爲了“享受都市生活,實現都市夢想”。
新近出臺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要求,各級政府要切實把解決農民工問題擺在重要位置。對“新生代”農民工來說,這無疑又是一個加速實現夢想的契機。
“既然來了,就得有城裏人的樣”
生於上世紀80年代、沐浴在改革開放的春風中,“新生代”農民工早就把布鞋換成了皮鞋,把編織袋換成了旅行箱,走在都市的大街小巷,他們和“城裏人”幾乎沒有什麼差別。
3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北京市東城區職介所的大廳裏,秦亮正在用手機記錄着招聘單位的聯繫電話。這個24歲的小夥子來自河北邯鄲。筆挺的灰色西裝、整潔的白色襯衫、油光鋥亮的黑皮鞋,很難讓人把他與火車站那些扛着大包小包的農民工聯繫起來。
“既然來了,就得有城裏人的樣,總得穿得精神點吧!”秦亮說。18歲來北京打工,6年的城市生活早已使他褪去了鄉土氣息。
秦亮說他一個月的花銷大概在六七百元左右。“我現在和朋友合租了一間房子,租金每月300元,兩人分攤。自己住就是舒服,也比較自由。我不抽菸,吃飯300來元錢就差不多了,跑業務的主要開銷還是交通和電話,一個月大概得200元。”
20歲的吳麗在北京替某醫療器械銷售公司推銷產品。從河北石家莊鄉下來的她,白色羽絨服、黑色牛仔褲、卡其色棉靴,再加上精緻的妝容,儼然一副城市白領的打扮。
“這衣服不算貴,總共就一百來元錢,我一個月才掙1200元,哪敢追求名牌,不過一定要跟得上潮流!女孩子嘛,總得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點才行。”
“我吃飯一個月200元錢就差不多了,房租得花300元,電話費100多元,買點衣服、化妝品什麼的,就剩不下多少了。”吳麗說。
3月20日中午12點,筆者在北京西站地下大廳碰到了準備回河南濮陽老家的王曉。他坐在行李上擺弄手機,一臉的閒散。“一週前來北京找工作,可別人介紹的單位不管吃住,工資待遇還低,就沒幹。出來也沒帶多少錢,在北京市區玩了幾天,就花光了,只好先回去再說。”
“以前在北京做過兩三天保安,可工資每月才600元,而且集體宿舍就是一張牀板,特別讓人心裏不舒服,就回家了。後來去邯鄲鋼鐵廠做過工,到蘇州修過高速公路,可每次不是待遇不好,就是生活條件差,沒法幹。”21歲的王曉告訴筆者。
在筆者採訪的十幾位20歲上下的農民工中,絕大多數每個月吃飯、住宿、買衣服的開銷都在500元以上。和那些省吃儉用,一個月花不了100元錢的老一代農民工相比,他們更樂於給自己花錢。同時,他們對生活條件的要求也明顯要比父輩們高出許多。
“太浮躁,比他們父輩差遠了”
“如果不管吃住,700元以下很少有人願意幹。”日前在北京市東城區職介所舉行的招聘會上,一位招工的老闆告訴筆者,“‘新生代’農民工覺得自己年輕,有的是機會,不怕找不到工作,所以對企業提的要求很多,也不珍惜崗位。”
筆者在現場注意到一家招聘單位的海報上寫着:招聘投遞員5名,30歲以上。招聘人員對此解釋說:“這個崗位不需要太高的學歷,農村出來打工的也行。但現在從農村出來的年輕人跟城市裏的年輕人差不多,眼高手低,心浮氣躁,而且他們動不動就不幹了,對企業來說,這是很大的損失。”
另一家招聘熱水器安裝工的公司同樣給出了一個年齡限制:30歲以上。招聘人員也說出了對招聘年輕農民工的擔心:“年輕人太不踏實了,不想着自己怎麼給企業創造價值,光看企業能不能滿足他的要求。而且他們流動性太強,有時公司出錢出力培訓,前腳培訓完後腳就走,我們不好管理。還是招北京的下崗職工比較好,知道珍惜崗位,能吃苦。”
一位招聘老闆慨嘆說:“現在20歲左右進城的農民工,太浮躁,比他們父輩差遠了!”
“不是新一代的農民工要求太多,而是企業以前給得太少”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張麗賓副研究員認爲,“新生代”農民工和老一代農民工之間還是有許多相同之處的,但因爲“時代不同,要求自然就不同了”。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整體經濟水平提高了,計劃生育政策的推廣落實使農村人口也大大減少,農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水平較之以前也普遍提高,因此農民工的個人要求也會增加,表現在物質方面,就是要求有更好的工作待遇,享受比他們父輩更高質量的生活,這也非常合理。”
張麗賓認爲,從某種程度上說,不是新一代的農民工要求太多,而是企業以前給得太少。“市場經濟是要求等價交換的,付出多少就要得到多少。現在,‘新生代’農民工向用人單位提出種種要求,這其實是一種‘倒逼機制’。對於其中合理的部分,企業應該轉變觀念,儘量滿足;對那些不切實際的過高期望,則應對其進行積極引導。”
對用人單位反映的培訓風險問題,張麗賓分析說:“企業還是有責任培訓勞動力的,勞動者素質的提高從長遠看也是一種雙贏。目前我國勞動力市場還不規範,所以供求雙方都面臨道德風險,這就需要政府承擔一些責任。國家應該建立一種比較完善的機制,推行一些切實可行的具體操作辦法。雖然農民工流動性強,但勞動者素質的提高是整個社會的財富。除此之外,用人單位可以與農民工簽訂培訓合同,通過法律手段保障雙方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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