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80米以上,工資800元;身高1.70米到1.78米,工資600元”,這是海淀區肖家河天秀路一家酒樓貼出的保安招聘啓事。酒樓經理稱,二者工作內容沒有任何區別。
貼出啓事的酒樓叫三正大酒樓。市民趙女士說,昨天(4月2日)她想替哥哥諮詢應聘情況,酒樓龐經理告訴她,此次招保安都是看管停車場,並解釋說,保安工作沒有任何更高要求,個兒高的保安站在門口會讓酒樓顯得氣派,所以工資就會比個子矮的保安高。“難道個子高矮決定一個人的價值?”趙女士認爲此招聘條件對個子矮的人存在歧視。記者在三正大門前看到寫有“招聘保安3名,身高1.80米以上,工資800元,身高1.70米到1.78米,工資600元”字樣的招聘啓事。工作人員均以經理外出爲由拒絕採訪。
北京市忠惠律師事務所胡明龍律師表示,《憲法》規定公民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勞動法》裏也有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規定。但在實際情況中,企業常常會按照自身需要去招聘員工,用種種藉口拒絕應聘者,此酒樓的招聘啓事是否存在歧視很難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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