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全國人大代表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共6511件,比上次會議增加了627件,增長10.66%。6000餘件建議已交由174個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
這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常務副祕書長王萬賓3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的代表建議交辦會上透露的。
他指出,在今年代表建議6511件中,交辦6147件,佔94.4%,轉承辦單位參閱292件,72件由於過於籠統不再轉交承辦單位參閱。
根據建議的內容和各單位的職權範圍,今年的代表建議交由174個機關和組織研究處理。承辦代表建議超過200件的有12個部委:其中,財政部1410件,佔交辦建議總數的近23%,國家發改委1364件,教育部646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519件,衛生部458件,農業部411件,民政部352件等。
王萬賓說,通過對代表建議的認真分析研究,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確立了12項內容的建議作爲今年重點辦理的建議。這12項內容的重點建議包括:關於提高國有企業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的建議,關於解決基層法官、檢察官人才短缺問題的建議,關於大力整治虛假醫療廣告的建議,關於加大對華僑農場扶持力度的建議,關於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天然林資源保護力度的建議,關於建立新安江流域生態共建共享示範區的建議,關於解決寧夏中部乾旱帶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的建議,關於完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的建設運營機制的建議,關於對甘肅白銀市污染進行綜合治理的建議,關於支持甘肅劉家峽庫區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的建議,關於構建西藏高原國家生態安全屏障的建議,關於解決鹹潮影響澳門供水問題的建議。
按照法律規定,各承辦單位應當在今年6月14日前將辦理意見答覆代表,最遲不應晚於9月14日。
王萬賓指出,各單位要按照“提高認識,統一交辦,分別承辦,嚴格責任,突出重點,認真答覆”的要求認真辦理,並負責在規定期限內向代表作出答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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