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川市政府接待處10萬元,市公安局2.5萬元,仙女山鎮7萬元,馬口鎮5.5萬元……這一系列“指標”不是別的,是漢川市政府辦公室下達的今年的“喝酒任務”。
3日,知情人給記者送來了這份文件:《關於倡導公務接待使用“小糊塗仙(神)”系列酒的通知》。文件稱,湖北雲峯酒業公司是最早來漢川落戶的引進企業,所產酒去年躋身中國白酒品牌20強,該企業去年納稅逾1300萬元,而該酒在漢川的市場份額卻很低。爲此,該市倡導在公務招待中使用此酒。文件還附有任務分解表,包括各局、各鄉鎮在內的105個單位,今年需完成“任務”200萬元。
文件規定,對於完成年度用酒計劃的單位,將按10%獎勵,對未完成計劃的單位將通報批評。
文件中稱,此舉是爲了“優化經濟發展環境,營造‘引商、穩商、親商、富商’的發展氛圍,促進招商引進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並說明是“經市政府同意”的。
4日,記者來到市工商局,局辦副主任龔文否認有此文件,他反問記者:“政府哪能倡導喝什麼酒?那可是違反《行政許可法》的,市場經濟本來就是公平交易嘛。”
記者隨後來到市政府辦公室。該辦曾姓負責人承認,3月16日政府辦確實下發過此文件,但並無不妥。他認爲,文件明確規定只是倡導而不是強迫消費,至於“通報批評”也並不是什麼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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