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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齡18的女兒因背疼多次醫治無效,愛女心切的母親請來男巫師,巫師借“治療”之名,趁機強姦了這名花季少女。昨日,古田縣法院以強姦罪判處男巫師李昌有期徒刑4年。
巫師“治病”姦污高三女生
法院經審理查明,古田某中學高三女生小佩(化名),常感後背疼痛(痛經),其母黃麗(化名)便帶她四處求醫問藥,可是總不見效。無奈的黃麗便帶着女兒向巫師李昌諮詢。
今年43歲的李昌長期在古田縣某村機磚廠附近設祭臺從事迷信活動,是當地有名的“巫師”,他告訴黃麗,他已經算出小佩確實“犯太歲”(即受驚嚇)。2005年12月1日上午8時許,黃麗買了水果、香線、菸酒等物品,帶着小佩到李昌家做迷信治病。
李昌在法事大廳爲小佩做完“法事”後,手拿一根銀針,以幫助小佩檢查身體治病爲由,將小佩帶到大廳旁邊一雜物間內,叫小佩閉上眼睛將內外褲脫掉,先用銀針朝小佩的下身隱私處紮了一下,然後,以上藥爲名對小佩實施姦淫。
從李昌家出來後,小佩去學校上課。當日中午11時許,小佩哭着來到黃麗的廠房說,被李昌“檢查”後,下身很痛。黃麗這才明白自己的女兒被強姦了!黃麗立刻帶女兒去派出所報案。經查,小佩的處女膜被捅破,在其下身也提取到李昌的精液,本案告破。
辦案人員問及爲何在李昌進行侵犯時不知反抗?小佩是這樣回答的:“我根本不知道男女之間的事,我媽媽只叫我好好讀書不要談戀愛,她沒有教我性方面的知識,雖然在學校上過生理課,但我瞭解非常淺。我不相信迷信,但我相信媽媽,也相信李昌會幫我看病,所以在他傷害我時,我一直都以爲他是在幫我看病,如果當時我知道他不是在爲我看病的話,我一定會反抗也會大聲叫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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