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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門說要清退代課教師。我不知道清退的具體安排,但想到去年的一次關於代課老師的採訪,心中感慨良多。
去年,由蘭州市某高校到甘肅省渭源縣掛職縣委副書記的李迎新,寫了一篇叫作《代課教師———被忽視的弱勢羣體》的長篇文章。領導將文章交給我,讓我編輯發表在《甘肅日報》的《觀察》版上。發表後不久,甘肅G縣的一些代課老師,託人請我去採訪。
我和《中國青年報》記者到了G縣。一到當地,老師們從火車站偷偷地接到我們,他們說,縣上公安局已經在注意他們的行蹤。當他們發現沒有人跟蹤的時候,才把我們拉到一個僻靜的地方。他們說,縣教育局強迫他們寫保證書,不上訪,不接受採訪。公安局監督他們的行蹤,他們換了手機,等等。
這都是一些40歲左右的中年人,當老師已經十幾二十年。他們都有教師證,不少還有中級職稱,有些還有獲獎證書。他們的工資是一月100元左右,就是說,上一節課的報酬只有一毛多。老師們有的重病無法治療,有的至今無法找到對象成家婚配,有的家庭離異。從他們提供的材料和敘述看,他們不是代課老師,而是民辦老師。他們也不承認他們是代課老師,而是民辦老師。而有關部門卻一口咬定他們是代課老師而不是民辦老師。糾紛的癥結就在他們到底是民辦老師還是代課老師的身份認定上。
按照國家規定,1984年後不再招收民辦老師。此後,國家陸續將1984年前的民辦老師轉正爲公辦老師。但是,1984年以後,鄉村教師嚴重缺人,學校、鄉鎮又聘請了一些老師。這些招聘的老師,就不叫民辦老師,而叫代課老師。G縣的100多名老師大多是1985年、1986年招收的。但是,這些老師交給記者看的文件證明,當年G縣教育、財政部門明確發文,補充招收這些老師爲民辦老師。就是說,民辦老師的身份是教育局、財政局等認可的,既然是民辦老師,就應該享受相應的轉正待遇。
第二天,記者聯繫到G縣教育局的副局長。這位副局長也是民辦老師出身,自稱對於代課老師或者民辦老師的處境深懷同情,但一位穿着花花公子襯衫的工作人員當場說了這麼一句話:“他們不願意一月拿100元,可以走人,沒有人非留住他不放。”
對於代課老師或者民辦老師的問題,記者瞭解的與他們提供的材料基本一致。就是,政府認爲他們是在國家停止錄用民辦老師之後,由有關部門招聘的代課老師,不是民辦老師,因此,不能享受轉正和提高工資的待遇;但是,縣教育局、財政局當時確實發文錄用了這些老師,文件稱他們是“民辦老師”。
如果是民辦老師,那就應該轉正,但是,這不符合國家政策;如果是代課老師,那麼,他們的收入實在太低,作爲這些老師僱主的縣級政府應該提高他們的勞動報酬。但是,這位副局長說,這個縣是一個貧困縣,財政收入極低,根本不可能拿出數百萬元的資金,提高這些代課老師的工資。不過,這位副局長承諾他們在研究這個問題,準備適當提高待遇。
這次採訪的報道,正如我當初預料的一樣,根本就沒有發表出來。此後不久,《南方週末》將李迎新和甘肅代課老師的生活狀況報道出來後,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當初請我去的老師到蘭州來找我,說他們得到一些承諾,說要解決一些問題。但至今還是沒有下文,而現在我們聽到的消息卻是政府要清退他們,這或許意味着他們付出的青春就永無補償的可能了。
農村代課老師現象確實是一個複雜問題。農村缺少老師,正規的大學生不想去農村,當地就從高考落榜的青年中聘請老師;可是,政府沒有錢或者不願給錢,他們的報酬極低。當年國家一次性解決了民辦老師,但後來就冒出了代課老師,因爲不聘請這些老師,學校無法開張;現在,國家又要徹底清退代課老師,但是,鄉村學校缺少師資的現狀沒有改變,當地政府必然還要繼續從農民中聘請老師,到那時,不知名稱又叫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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