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舉行的中紀委第六次全會,明確提出今年要認真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堅決糾正不正當交易行爲,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這表明,我國政府已經向商業賄賂宣戰,並且這一次,是以反腐敗的名義。足以看出我國政府反腐敗和建立公平、公正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心。
在商業交易中給予“回扣”以獲取交易機會的現象在我國大行其道,其中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尤爲突出,而且形式也越來越隱蔽,常常以技術服務費、諮詢費、顧問費、外出考察、贊助業內研討會等貌似合法的形式出現。在許多行業,商業賄賂已成“行規”和企業運行的潛規則,成爲許多公司參與市場競爭的“法寶”,從業者已陷入“非道德”惡性競爭的環境,如不及時重拳治理,商業賄賂導致的市場腐敗將成爲我國經濟發展的瓶頸。
當然,商業賄賂不是中國特有的現象,韓國的三星、現代等頂級企業都先後曝出了醜聞。韓國最大汽車生產商現代汽車公司成員就因向政府官員提供“黑金”爲現代汽車併購起亞汽車放行而遭到逮捕。一個有大志的企業因爲不擇手段而使其形象蒙羞。
商業賄賂中行賄者的動機是謀取商業利益,它是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而產生、蔓延開來的一種負面經濟現象。對此,南開大學教授程寶庫列舉出了商業賄賂14條罪狀。可以說,近年來商業賄賂在一些行業和領域蔓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毒化政風、行風和社會風氣,滋生腐敗行爲和經濟犯罪,已成爲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根治商業賄賂既是反腐敗的必然要求,也是維護政府形象的民心工程,它的開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現在,治理商業賄賂戰鬥的號角已經吹響,治理商業賄賂的戰役已經在全國各地、各行業、各領域全面打響。我相信,隨着治理工作的逐步深入,商業賄賂蔓延的勢頭一定會得到遏制,防治商業賄賂的法律法規一定會逐步完善,符合我國國情特點的市場秩序、企業行爲和行政權力一定會得到進一步規範。(意義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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