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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消息(通訊員何文暉):紅橋區從強化服務經濟意識入手,加大對企業的服務力度,提高服務質量,制定出臺《紅橋區2006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意見》,以解決8個“不執行”問題爲重點,充分發揮區行政效能投訴中心的作用,高效地解決企業投訴的問題,不斷規範行政權力和行政行爲,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促進非公經濟持續健康穩定的發展。
新近出臺的《紅橋區2006年減輕企業負擔工作實施意見》着力要解決的8個不執行問題爲:一是不執行國務院和市、區政府關於減輕企業負擔的有關規定,違規違紀下達收費罰款指標,以及收費罰款與個人利益掛鉤的;二是不執行市財政、物價部門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或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的;三是不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制度以及不按規定內容和方式實行公示的;四是不執行市、區關於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對企業執收執罰不執行“三步走”工作程序以及以收代罰、不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五是不執行國家關於控制和減少各種行政執法檢查的規定,對企業隨意檢查,隨意扣留物品、賬目等以及借檢查之機向企業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要求企業參加帶有強制性收費培訓的;六是擅自擴大企業年檢、年度審驗的範圍,借年檢之機變相或強行收取協會費等費用,強行要求企業訂閱報刊和購買指定商品的;七是不執行區政府行政執法人員六條禁令,爲謀取部門或個人利益向企業索要錢物,接受企業宴請、現金及有價證券的;八是不執行依法行政責任制,因工作不負責任,作風粗暴,行政不作爲以及推諉扯皮,故意刁難,被多次投訴,造成不良影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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