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經過現場緊張的事故勘驗和國家安監總局等部門專家技術分析,甘肅“4·10”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已初步查明,此次特大交通事故系肇事貨車超速及違規操作所致。
11日17時許,交通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三名技術人員在事故遺留現場進行了認真勘驗,並依據車輛碰撞後的損害情況初步測算。據甘肅省交警總隊副隊長劉繼發介紹,根據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車輛鑑定情況,經初步分析,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是,駕駛人樊金勇駕駛皖L·01848號貨車,在限速40公里/小時的路段,以約100公里/小時的速度超速行駛,車輛在右轉彎時,由於離心力的作用,向左側傾失控,越過中心線,貨車貨箱左前角與甘E·04317號客車左側相撞後,繼續前行又與甘A·22665號大客車正面相撞。事故發生地所屬的天水高速公路交警支隊西川大隊隊長曾朝樂告訴記者,事故原因的調查及責任的認定工作還將進行更加詳細的技術分析和鑑定,最終認定需要三四天時間。
“4·10”特大事故中28名遇難者身份已經全部確認,其中包括4名一至三歲的兒童。死者大部分爲天水市麥積區人。經過確認,貨車駕駛員樊金勇在事故當日,經醫院全力搶救後終因失血過多死亡,甘A·22665號大客車司機廖繼軍、甘E·04317號客車售票員張曉霞也在事故中當場死亡。目前,遇難者遺體在天水市殯儀館全部妥善安置,天水市麥積區政府正在組織遇難者家屬認領,事故中的22名受傷人員分別安排在天水市內兩家醫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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