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爲了加強和充實衛生監督力量,本市將把衛生監督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分離,組建統一的衛生監督機構行使衛生監督職能。今年6月底以前本市將把各區縣現有的衛生防病和監督機構承擔的衛生監督職能分離出來,組建單獨的衛生監督所,作爲區縣衛生局管理的執法機構。區縣衛生監督所人員編制的配備將綜合考慮轄區人口和麪積、工作範圍和任務等因素,原則上按照不低於轄區人口萬分之一點二的比例進行配備。
今後,各區縣衛生監督機構將在各區縣衛生行政部門領導下承擔本轄區的衛生監督工作任務:承辦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公共場所、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和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行政許可事項;依法對食品、化妝品、消毒產品、生活飲用水及涉水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和公共場所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等進行衛生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爲;依法對醫療機構和採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爲,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爲;依法對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報告、消毒隔離、醫療廢物處置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行爲;受理對違法行爲的舉報投訴;開展衛生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轄區衛生監督信息、資料的彙總、分析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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