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飯店保安因瑣事發生爭執後,爲泄憤,二人各自找來數名保安朋友聚衆鬥毆。天津市河西區法院經審理,日前以聚衆鬥毆罪分別對6名涉案保安判處有期徒刑。宣判後,6人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訴。
被告人丁某、薛某、付某、崔某、張某、彭某均系供職於本市不同酒店的保安員。2005年11月2日22時許,丁某在其單位河西區某飯店門前因故與同事薛某發生爭執。當夜,薛某夥同何某(在逃)打電話給朋友張某,讓其糾集他人趕至事發地與丁某等人進行鬥毆。張某先後糾集了馬某、呂某、孫某(均在逃)等人趕至飯店門前。與此同時,丁某及其朋友付某也在一迪吧內糾集了正在此處娛樂的崔某、彭某等人準備到飯店門前鬥毆。就在丁某等人返回途中,遇到薛某糾集的同夥,雙方當即進行毆鬥。其間,崔某被何某持刀刺傷,薛某、張某亦被丁某、付某及彭某等人毆打致傷。後經羣衆報案,上述6名被告人被抓獲歸案。
法院認爲,上述6名被告人目無國家法律,爲泄憤報復聚衆鬥毆,造成3人輕微傷後果,其行爲均已構成聚衆鬥毆罪,且系共同犯罪。據此,法院以聚衆鬥毆罪分別判處被告人丁某、薛某有期徒刑兩年;判處被告人付某、崔某、張某、彭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