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一位時髦女郎在光天化日之下以高跟鞋虐貓的事件,成爲新聞焦點,引得衆人激憤。如今,一件更令人髮指的虐待動物事件擺在我們面前:爲了賣他的跌打損傷藥,不惜把一隻大公雞的兩條腿反覆多次地掰折、再掰折,讓那可憐的公雞死不了活受罪。如果說那個虐貓女郎還僅僅是心理變態的發泄,那麼這位虐雞的藥販就是以營利爲目的、以血腥爲手段,公然挑戰人性了。
但虐貓、虐雞的行爲,比起“虐人”來,就顯得小巫見大巫。如今,一個略帶幾分神祕色彩的虐人事件出現了:一個十來歲的殘疾孩子,被父母用一根繩拴在羊圈裏,也不知拴了多長時間,從他不會走、只會爬;不會說人話、只會像羊一樣叫這兩點來看,拴在這裏與羊爲伍的時間肯定不短了。而且只有粗糙的食物供應,可見拴他的人並不想讓他死,而是隻想讓他像羊一樣活着,而不是像人一樣活着。
西漢初年有過類似的殘酷故事:那是劉邦死後,獨攬大權的呂后爲報復當初備受寵愛的戚夫人,將她弄瞎弄啞,剁去手足,扔在豬圈裏養起來,還給起了個名字叫“人豸”,就是半人半豬的意思。這已經成爲歷史典故了,是中國歷史上最黑暗的典故之一。魯迅先生在《紀念劉和珍君》一文中有段名言,意思是說自己“從來不憚以最壞的想法去想象中國人”。很不幸,如今,這“最壞的想法”又一次闖進了我的思緒之中。
按儒家正統觀念,都是相信“人性本善”的,“惡”是後天習得的。至於人性究竟是本善還是本惡,屬於永遠也辯不清的哲學問題。我甚至認爲,在面對虐貓、虐雞、特別是虐人這樣的事情上,我們再探究人性究竟是本善還是本惡都沒多大意義了,我寧可相信人性本來是一張白紙,善與惡都是後天習來的。
所以我要以“最壞的想法”來想象那些使虐貓者、虐雞者、虐人者習得這些“惡”的因素———那些因素是一些人?還是一些物?或是一些事?它們究竟是什麼———我覺得這纔是最值得思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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