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消息,山東省招遠市七六一有限責任公司(炸藥廠)“4.1”爆炸事故,截止到13日,經過緊張的搜救,又找到2名遇難者,共死亡28人,仍有1人失蹤,搜救工作仍在進行。
經專家組和技術組調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爲:投料小螺旋螺桿與槽體端部積藥,長時間摩擦升溫,導致爆炸。
我認爲招遠“七六一”廠的爆炸決不是偶然的,與該廠領導的管理理念和水平有關,也與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管不到位有關:平時檢查只流於形式,吃喝完了,也就檢查合格了。而企業主只知掙錢,回收的廢藥,按規定應該消毀,而不毀,爲了錢,不顧工人的安危繼續加工,從這一點上說,就是此類廠的最大隱患。在網上看到專家查明的原因,本人不敢苟同,因爲浮藥在機內磨擦,達到一定溫度,必然先會引起燃燒,而不會首先爆炸,這樣就會有預警。象該廠這樣突然出現的特大爆炸,決非浮藥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