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公安報報道,黑龍江省寧安市江南鄉村民金某11年前竟然持他人護照混過邊檢前往韓國打工,當她持該證件於不久前再入境時被邊防檢查人員發現當場扣留並接受了處罰。
3月18日,牡丹江邊檢站在檢查韓國首爾至牡丹江KE9839次入境航班時,發現中國籍旅客金某所持護照雖然照片相像但不屬於本人,當即扣留審查。
經查,1995年9月,金某聽說同村鄭某能辦理去韓國的護照,便找到鄭某說想去韓國打工,讓鄭某幫忙辦理去韓國的護照。鄭在得到金某到韓國後付給六萬元人民幣的承諾之後,於當年10月託人把辦好的名爲樸某的護照送到了金某家中。1995年11月5日,金某持用名爲樸某的護照去了韓國首爾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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