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不在乎計生部門高額的“社會撫養費”;他們不爲孩子的出生、成長、教育的花費發愁;他們根據各自的理由,通過不同的方式,最終達到同一個目標——多生一個孩子。他們就是“超生新貴”。
超生新角兒
同此前主要以希望生個勞動力、傳宗接代的農民組成的“超生游擊隊”不同,“超生新貴”們多是一些成功人士,其中部分還擁有外籍身份。據說,一位被評爲全球商界50名女強人之一的CEO就已經有了兩個孩子,而和她一樣有着同樣理想和外籍身份的人士目前正在富人階層中增多。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楊魁孚指出,對富人、名人超生現象要給予足夠重視,他還把這個問題以提案的形式提出。
統計數據顯示,自2002年至2005年第三季度,上海市共有84例超生被認爲是富人超生,佔超生總數的7.17%。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大連市共發生12例富人、名人違法生育案例。
據楊魁孚介紹,“超生新貴”以外企員工、私企老闆和個體經營者爲主,還包括一些演藝界和體育界的明星。
有意思的是,“新貴”們大多接受過高等教育,有的甚至還有碩士、博士等學位。他們普遍對再生育條件和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政策進行過比較詳細的瞭解,並採取了各種措施逃避或減輕處罰。比如,一些人會前往某個發達國家生育,令一個又一個孩子自動獲得出生地國籍。
據記者瞭解,一些在外企上班的白領、在大學或研究機構供職的學者、專家也加入了其中,他們紛紛利用難得的出差、培訓、交流訪問或派駐海外的機會,實現在外國生小孩的計劃。
超生理由仍是“傳宗接代”
擁有一家企業的李先生,在有了個女兒之後還是要了第二胎。李先生的願望就是兒女雙全。李先生稱,在他的朋友圈子中,大部分人都有這種願望。
事實上,財富新貴們希望要兩個孩子,一方面是受仍然殘存的傳統觀念的影響,一個家庭總希望能夠有一個男孩延續香火;另一方面,許多有經濟能力的家庭,希望能夠給孩子營造一個有伴兒的成長環境。
像李先生一樣想要兒子的富人不在少數。表面上,這些富人接受了社會給予他們的機會,擁有了財富,風光無限,骨子裏他們卻深受傳統思想的影響,盼望有個兒子繼承自己的產業,傳宗接代。
國家計生協會與人口學會曾各做過一次調查,結果顯示,目前我國一些地方羣衆生育目的爲“養兒防老”與“傳宗接代”的共達72%。這也是導致我國男女比例不平衡的主要原因之一。據媒體最近的報道,全國婦聯主席顧秀蓮曾在一次會議上指出,男女性別比正常應在100∶103至100∶107之間,但中國卻高達119.86∶100。
此外,害怕老年喪子,爲自己培養“事業接班人”也成爲了超生時主要的考慮因素。其實,富裕階層或名人的多胎現象早已爲人熟知。在培養“事業接班人”的動機下,企業主往往堅持一定要兒子,有一個兒子還希望要兩個。即使是徵收高額的社會撫養費,具有支付能力的他們也毫不在乎。據媒體介紹,浙江一個私營企業主,爲了生一個男孩而支付了高達40萬元的社會撫養費。顯然,社會撫養費並未成爲阻擋新貴們超生的門檻。
呼喚社會責任感
採訪中,楊魁孚告訴記者,“超生新貴”數量不是很大,但因其處於社會最受關注的位置而會造成很惡劣的社會影響。這次“兩會”上提這個提案就是要把事情提出來,引起有關部門的注意。不然聽之任之,會讓人們覺得好像默許了這種現象的存在。
在楊魁孚看來,名人或富人更應回報社會,做守法公民,在羣衆中起表率作用。現在重要的是,運用社會輿論給這部分人一定的壓力。當然,除了從輿論上譴責,有關部門還要想辦法制約。“但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綜合性問題,不能單靠某一個部門的力量,重要的是要有社會責任感。”楊魁孚說,“如果放任富人、名人超生,必將導致已有生育觀念的倒退,爲計生工作帶來更多困難。”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與人口學研究所所長鄭梓楨認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計劃生育是基本國策,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在未被廢除之前每個公民都必須遵守,用錢和用權都不能爲所欲爲。
他說,把“有錢人超生”這個問題拿出來討論,已經令人感覺有點“過分”了。“這就好比紅綠燈,‘紅燈停、綠燈走’,難道有錢、有權就可以違反嗎?可能有些超生者認爲計生政策不合理,而用超生來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公然違法是對制度的一種藐視,不應該是現代公民應有的行爲。”
鄭梓楨說,對於富人,不僅是計劃生育,還有收入登記、個人所得稅規範、誠信制度建立等,都要納入國家法律、法規之中。“公民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這是國家法律明確規定的內容。富人超生說明,相關政策、法規不夠完善和規範,還有改動的空間,要進行深入研究加以修訂,使富人的違法空間變得狹窄,只有這樣,才符合社會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