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7日從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2005年湖南“9·15”特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調查結束。負有直接責任的企業法人代表和技術管理員2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承擔監管責任的鄉鎮幹部、安監員等8人受到行政和黨紀處分,與此相關的一家中介機構被吊銷資質。
2005年9月15日17時10分,湖南省安化縣江南鎮花炮廠發生一起特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死亡13人,傷4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13萬元。
湖南省安監局事故調查處處長賀德安介紹,事後查明,導致這起責任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花炮廠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氯酸鉀作原料,加上氣溫較高、作業場地狹窄、配藥工操作不當,磨擦引起燃燒,繼而引發爆炸。
據調查組調查,這家企業安全管理混亂,嚴重違反《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沒有執行當地政府要求7月、8月、9月高溫暑天停止生產的規定,沒有執行監管部門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指令,當地政府也沒有按照職責分工對轄區內重大安全隱患進行嚴格檢查和有效監管。
記者獲悉,中介機構益陽市安全評價事務所在對江南鎮花炮廠進行安全評價時,對檢查出的15項主要隱患未按要求督促企業整改好;在未到現場複查的情況下,仍簽署了“經現場複查,基本符合整改要求”的意見;明知該廠現狀平面圖與實際有較大差距,仍簽署了“圖紙與實際基本相符”的評價意見,並作出“基本符合安全要求”的評價結論,誤導了企業和有關部門。
據悉,湖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已撤銷其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評價機構資質,並撤銷相關責任人李建平、魏鏡凡煙花爆竹企業安全評價人員資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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