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威登等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聯手狀告北京秀水市場的圍剿假名牌之戰取得最終勝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18日終審維持原判,判令5位秀水街市場售假商戶和北京秀水街服裝市場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市豪森服裝市場有限公司)共同賠償5大名牌各2萬元人民幣。
據介紹,2005年9月,(法國LV)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意大利GUCCI)古喬古希股份公司、(英國BURBERRY)勃貝雷有限公司、(盧森堡PRADA)普拉達公司和(法國CHANEL)香奈兒有限公司等5家外國著名奢侈品製造公司聯手將秀水街市場告上法庭,這是秀水街市場自1985年開辦以來第一次因銷售仿冒品被指控侵權。
2005年4月至10月間,上述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分別三次在秀水市場購買了帶有其知名標識的皮包等,爲此起訴銷售假冒商品的商戶及秀水街市場,他們認爲其擁有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品牌箱包商品被假冒,給商標權人帶來重大經濟損失,造成惡劣影響,要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爲,賠償5原告經濟損失各50萬元人民幣,共計250萬元人民幣。
而秀水街市場針對訴訟認爲,他們沒有故意爲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提供便利條件,對商戶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爲並不知情。在收到起訴材料後,他們已收回5家商戶的攤位。5位售假商戶認爲他們已受到制裁,不應再承擔損失。
2005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個體攤販銷售帶有5原告商標標識的商品,其行爲侵犯了5原告享有的註冊商標專用權。同時,認定秀水豪森公司爲涉案侵權行爲提供了便利條件,應就侵權後果承擔連帶的法律責任。據此,法院判決潘祥春等人和秀水豪森公司立即停止侵權,並共同賠償5原告各2萬元,共計10萬元。
被告秀水街市場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秀水街市場認爲,如果一審成立的話,那麼對內地所有的同類市場企業來說都將是‘一場災難’。”被秀水街市場解除租賃合同的5人也聯名向法院遞交信件,稱國外公司提起的這場訴訟讓他們陷入了經濟的困境。
18日終審宣判後,5大名牌的代理律師王亞東表示,這個判決對保護知識產權和5大名牌在中國的商業利益具有積極的意義,這也是“中國在加入WTO時的重要承諾。”
秀水街市場總經理汪自力表示,保護知識產權本來就是市場、商戶、政府一起做的事,但“僅僅讓秀水一家承擔,秀水承擔不起”。同時,他仍認爲,大量“知假買假”消費者的地下交易,客觀上形成了“惡意誘購”,市場無法控制。
汪自力說,購買者的80%是外國人,內地應立法明確惡意購假的法律責任,對買假方進行處罰。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爲,秀水街公司有權而且有義務對市場進行管理及對商戶出售商品的種類、質量等進行監督,制止、杜絕製假售假現象。
據瞭解,爲打擊假貨、保護國際著名品牌,北京市工商局已於2005年3月宣佈在包括秀水市場在內的所有服裝、小商品市場內禁止經銷逾50種國際名牌,其中包括“路易威登”、“香奈爾”等品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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