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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
上午10時,國新辦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張勤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趙剛先生,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先生介紹2005年中國知識產權保護狀況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國家版權局新聞發言人、版權管理司司長王自強提到,古鐵雷斯先生說中國政府部門70%以上使用盜版軟件,這種說法的依據從何而來?我作爲一個基本上參與了政府部門推進使用正版軟件工作的具體工作人員,我認爲,古鐵雷斯先生的說法是背離事實的,也是沒有根據的。
我想從兩個方面來證明我的觀點:第一,中國政府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是在我們的集成軟件、系統軟件和專業軟件基本正版化以及我們的通用軟件部分正版化的前提下進行的。大家知道,中國政府在重大信息化建設工程中都是在使用正版軟件,比如我們講的“12金工程”——金卡、金稅、金盾等12金系統工程,從系統平臺一直到電腦終端,所有的軟件都是正版軟件。
在12大重大信息工程之外,政府還有若干的重大信息工程,這些信息工程使用的軟件在政府使用的軟件中佔有很大的比例,我想這個比例不會低於30%。這是講的集成軟件和系統軟件。通用軟件,大家都知道,政府部門在使用軟件方面存在問題相對多的是在通用軟件部分,但是我們政府部門在通用軟件方面並不是都使用盜版軟件,大家知道,我們政府部門很多機器都是購買品牌機,品牌機裏本身就預裝有正版軟件。
第二,中國政府推進軟件正版化工作,我們的工作步驟是自查摸底,提出需求,統一採購,集中支付。所謂自查摸底,就是由各個政府部門也就是通常講的部委局辦對自己使用的軟件情況進行清查,在所有電腦終端裏,有多少軟件是正版的,有多少軟件是沒有經過授權的。
對那些未經授權的軟件,這些廳委局辦向政府部門提出需求的總量,比如說有一百臺電腦,其中有五十臺裏可能安裝了未經授權的軟件,那麼他就向財政負責採購的部門提出需求,然後由政府的採購部門統一向軟件供應商進行採購,然後由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向軟件供應商支付經費。
我給大家介紹這個過程要說明什麼問題呢?就是說一個單位原來使用未經授權的軟件,又不符合法律規定,而現在由政府部門統一掏錢,統一支付,不是掏他自己的錢,還有哪個部門願意再去冒違反法律規定、可能要承擔責任的風險來繼續使用盜版軟件,而不向政府部門報需求呢?我想誰都不願意冒這樣的風險。我想大家可以思考這個問題。所以各部門提出這個需求,實際上已經把所有的盜版軟件更換了,而且工作部門已經向所有的政府部門提供了正版軟件。我想,在這個前提下,說還有70%的政府部門使用盜版軟件,從情理上來講是站不住腳的,是不攻自破的。
之所以在計算機硬件裏不能強求把所有的軟件都進行預裝,是因爲這樣的話會給消費者帶來極大的負擔。如何保證操作系統以外的軟件正版化?中國政府在推進政府部門的軟件正版化和推進企業用軟件正版化的工作裏有明確要求,而且通過法律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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