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召開物業管理工作會議,總結了2005年物業管理工作,部署了今年物業管理的工作和任務。副市長陳質楓出席並講話。
七項物業行政監管、規範措施包括:1、全程監管物業管理服務用房規劃、設計、建設和移交。督促開發建設單位落實物業管理服務用房預留比例。2、監督開發商和物業管理企業嚴格按照接管條件、接管內容和接管程序做好住宅物業管理項目接管驗收。3、建立維修基金使用管理機制,監督指導物業企業加強房屋日常勘察,超前制定年度大修計劃,逐步由被動應急搶修向超前規劃維修轉變,有效地發揮維修基金的保障作用。4、進一步規範企業退出項目行爲,建立項目退出預警報告制度,監督物業企業按照規定程序退出項目。5、進一步完善物業招投標操作程序,規範招標備案、投標報名、現場查勘、評標和中標後合同簽訂等行爲,鼓勵非住宅新建項目通過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企業。6、加強對前期物業管理備案的監管,重點做好規劃詳規中有關物業管理區域的界定以及管理預案的可行性等情況的審覈把關,從源頭上維護廣大業主的權益。7、暢通業主投訴渠道,及時糾正查處企業違規行爲,進一步淨化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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