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今天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簡本。全文如下: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國家處置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規範出境旅遊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保障中國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及其合法權益。
1.2編制依據
《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部門應急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中國公民出境旅遊過程中生命財產受到損害或嚴重威脅的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本預案遵循《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明確的基本原則。同時,結合旅遊應急救助工作實際,堅持如下原則:
(1)以人爲本,救助第一。以保障出境旅遊的中國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爲準則,履行政府公共服務職能,盡力提供事前、事中和事後的必要應急救助。
(2)迅速反應,減少損失。事件發生後做到在第一時間、第一現場實施救助和報告。根據需要,迅速動員和協調國內外應急救援力量,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依法規範,協調配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際條約,參照事發國(地區)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各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主動配合協調,保證信息暢通,確保應急措施到位。
(4)顧全大局,服從指揮。各相關部門和涉事單位要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處理突發事件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樹立大局意識,服從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保證完成各項處置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啓動不同級別的應急響應機制。處理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啓用以下組織指揮系統。
2.1部際聯席會議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根據需要啓動境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2應急領導小組
中國公民出境旅遊重大和較大突發事件發生後,啓動外交部和國家旅遊局成立的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國務院其它有關部門和相關省級人民政府參與組織協調。
2.3部門職責
外交部和國家旅遊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指導和協調現場救助、收集和發佈有關信息、履行報告制度、組織和協調善後處理等應急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參與,提供相應的支持和保障。
3預警機制
3.1預警機制建立
建立和完善中國公民出境旅遊安全預警信息收集、評估和發佈制度。
3.2預警信息收集
國家有關部門要加強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時掌握和通報有關情況。
3.3預警信息分級
提示——提示中國公民前往某國(地區)旅遊應注意的事項。
勸告——勸告中國公民不要前往某國(地區)旅遊。
警告——警告中國公民一定時期內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要前往某國(地區)旅遊。
3.4預警信息評估
組織開展對預警建議的評估,並履行報批程序。
3.5預警信息發佈
經授權,國家旅遊局或其它部門向社會發布旅遊預警信息。
4應急響應
根據事發地點、性質、規模和影響,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突發事件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四級響應。
4.1 Ⅰ級響應
國務院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總指揮部處置。
4.2 Ⅱ級響應
根據需要啓動部際聯席會議或由外交部和國家旅遊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4.3 Ⅲ級響應
參照Ⅱ級響應。
4.4 Ⅳ級響應
啓動國家旅遊局《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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