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於浩):4月25日,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獲悉,2006年本市春季高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4月27日—4月30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補報。錄取工作將從5月14日開始,按照提前錄取高職院校(天津警官職業學院先錄取,天津海運職業技術學院後錄取)、本科錄取院校,藝術類高職院校(專業)和普通類高職院校的順序進行錄取。
今年本市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5月14日至16日為第一階段,招生院校按照有關政策和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根據考生志願和成績進行錄取。5月18日開始第二階段錄取,招生院校在第一階段錄取過程中尚有計劃未完成的,市高招辦將院校餘缺的計劃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根據院校的報考要求和個人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尚有招生計劃的院校報名,招生院校根據報考考生成績和招生計劃自行確定錄取分數線,自主招生。
為幫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院校的情況,市高招辦結合本市招生實際,將以多種方式組織招生院校進行填報志願的宣傳活動。具體的形式為:一是電話諮詢,二是網上諮詢(各招生院校諮詢電話和網址詳見附表)。屆時,各招生院校的負責同志將通過電話和網絡同考生進行交流,介紹學校的辦學情況和辦學特色,解答考生關心的問題。三是招生院校舉辦開放日活動,組織考生到學校進行現場觀摩,使考生身臨其境近距離地了解招生院校的辦學設施和教學環境,為考生全面把握招生信息,准確填報院校(專業)志願奠定基礎。
考生在填報春季高考志願時,市高招辦提醒須注意如下事項:
1、凡春季高考成績(含政策照顧加分)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志願。未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得填報。
2、春季高考設志願卡一張,考生可填報一所提前錄取院校志願,一所本科院校志願及三所高職院校志願。志願卡中『報考科類』欄,是指普通類或藝術類。院校志願欄內的『專業是否服從』欄,是指除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外,是否願意調劑到該院校其他專業,請考生根據自己情況認真選擇,如考生不填涂的,視為不服從。
3、報考藝術類院校(專業)志願的考生,如兼報普通類院校志願,須分別填將藝術類志願和普通類志願填寫在兩張志願卡上。填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和需進行專業考試的普通類院校志願的考生,須參加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並且合格,否則填報的志願無效。
4、考生要認真閱讀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招生要求、收費標准等信息,結合自己的文化考試成績穩妥填報。在同一錄取批次內,同一所招生院校一般只填報一次。重復填報同一所招生院校將會浪費你寶貴的選擇機會。
5、考生須按要求填涂志願卡,卡中的文字部分用藍色或黑色墨水筆填寫,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考生須對志願填報的准確性負責。
6、考生在填報志願時,要注意招生院校的相關要求,如專業考試要求、招生的對象和類型等,確保志願填報的有效性。
7、凡報考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的考生,若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該學院面試分數要求的,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由市公安局組織的面試、體測。具體面試、體測的要求將於5月3日通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招考諮訊網( )和本市相關媒體公布。
為確保本市春季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市高招辦要求各招生院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嚴格履行招生章程,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宜必須堅持集體議事規則。特別是在第二階段院校自主招生工作中,要嚴格按照市高招辦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進行,不得拒絕接受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名,不得向考生收取費用,不得扣壓考生的各種證件,不得向考生作無原則的承諾。
凡在第一階段已被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第二階段的錄取工作。
2006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志願填報諮詢活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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