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興社”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今天在廣東肇慶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三十三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十三項罪名被公訴機關提起公訴。
據檢察院指控:自一九九九年以來,“龍興社”黑社會性質組織以四會羅源鎮籍人員爲基礎,推舉龍傑鋒(已死亡)爲頭目,多次在四會城區及周邊地區進行有組織的殺人、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等各種犯罪活動,並通過開設賭場、敲詐勒索、綁架、故意殺人、受賄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經濟利益,共造成四人死亡、三人重傷、二人輕傷、十一人輕微傷。
檢察機關提請法院以組織、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聚衆鬥毆,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敲詐勒索,賭博,非法持有槍支,綁架,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私藏彈藥,受賄等罪名對各被告人定罪量刑。
據瞭解,“龍興社”的“黑老大”龍傑鋒,一九九九年在廣東省警校畢業後相繼在四會巡警大隊、東城派出所工作,二00三年底調入四會公安局經偵大隊。
二00四年八月,爲逃避身爲警察的“黑老大”龍傑鋒手下的追殺,當地人樑金國糾合樑建文、譚凱信密謀殺害龍傑鋒,並於二00五年的二月二十四日晚,由樑建文駕駛摩托車,追上龍駕駛的黑色凌志車,樑金國用“雷鳴登”獵槍向駕駛室連開三槍,致龍傑鋒頭部中彈死亡。
法院將擇日對“龍興社”特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