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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肯定很悔恨了,甚至悔恨到就不敢輕易說‘請你們給我機會’”
筆者:你喜歡掙錢,肯定很會算賬。會算賬的人都會計算成本,你覺得用這種權力掙錢的成本大還是小?
李友燦:當然成本是太大了。
筆者:把命都要搭進去嗎?
李友燦:對自己來說,付出的是命,是家,大了說是損害了國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
筆者:你原來抽菸嗎?
李友燦:我原來不抽菸,現在也不會抽。
筆者:事發之後你經常抽?
李友燦:嗯。
筆者:是因爲犯愁嗎?
李友燦:就是在俄羅斯關我的時候,關到兩個月以後,我說不行了,給我買菸,學抽菸,一買好幾條。從早晨醒了之後,手裏的煙不斷。不管多糟糕,我希望活命吧。
筆者:一審、二審判處你死刑的時候,你心裏想什麼呢?你很在乎自己的生死嗎?
李友燦:在乎也沒有用啊。我希望活着,但是客觀上不能讓我活着。我已經做錯事做到這一步了。
筆者:從對黨、對幹部的警示教育來說,你想對你過去的同行們說什麼?告訴他們要從你身上吸取什麼教訓?
李友燦:是個公民你還得遵紀守法呢,何況你是一個共產黨的幹部呢,我是這樣想的。可是一旦違了法,犯了罪,我說怎麼對不起黨、對不起國家、對不起人民……說也沒用了,肯定很悔恨了,甚至悔恨到就不敢輕易說“請你們給我機會”。
筆者:兩次對你宣判,你妻子在場,據說她暈倒過,你看見了嗎?你流淚了嗎?
李友燦:嗯……沒流,但是我很難過。我知道這個事,律師告訴我了,說一審宣判我妻子暈倒了,擡醫院去了。
筆者:假如今天來看你的或是和你談話的不是我們,是你妻子或其他家人,你會流淚嗎?
李友燦:肯定會。我和我妻子通過一次電話,我們倆都無法……我覺得最對不起的就是我妻子和兒子,再就是我的家人。往大處說,我在法庭陳述時也說,我對不起省委省政府。
筆者:你有多少年黨齡?
李友燦:我1975年入黨,啊……不是、不是,是1973年。
筆者:從你參軍開始,黨和政府、部隊對你的培養,你最後做出了這種事情……
李友燦:我說對不起省委省政府,也不是空洞的。我到今年5月份,副廳整10個年頭。跟省領導打交道也不少,我指的就是對不起這些領導。給黨和國家造成的損失就不用說了。
筆者:聽說你岳父是個高級幹部……
李友燦:我岳父是一個非常正派的人。
筆者:如果你有機會面對他,你想對他說什麼?
李友燦:我無顏面對他。
筆者:你幾歲你母親去世的?
李友燦:4歲。我叔叔、嬸子無兒無女,把我一直當兒子養。我對我叔叔、嬸子感情比我父親還深。
筆者:你如果現在見到你叔叔、嬸子,你會對他們說什麼?
李友燦:我最掛念的,他們也是其中之一。如果我保不住命,我不準備見任何人。我不見,我拒絕見,因爲覺得沒有臉見他們。
筆者:如果有可能我們見到你的妻子或者你的岳父,你希望我們給他們說什麼?
李友燦:(思考片刻)沒想過這個問題,沒想。
點評:李友燦並非“天生”就是腐敗分子,他也曾有過廉潔光榮的歷史,但後來,他親手毀掉了自己曾經構建的理想大廈,那片“廢墟”也成了他的“葬身之地”。李友燦的悲劇再一次告誡領導幹部:做官要先做人,做人要有底線,否則,丟掉的可能不僅僅是“烏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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