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河北省原外經貿廳副廳長李友燦被依法執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經複覈確認:李友燦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託,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4744萬餘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一審判決、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
邁出看守所大門的瞬間,李友燦擡起頭來,留戀地凝視了一下春日裏蔚藍的天空。這是鉅貪李友燦臨死前最富有感情色彩的一個動作。
4月26日,陰霾數日的冀中平原上陽光普照。
監舍裏的李友燦早飯後沒有像往常一樣和同監號的犯人們玩“升級”,因爲他接到通知,說上午他的家人將來所會見。李友燦的心中有些忐忑。
上午8時30分,身穿咖啡色夾克衫和灰色秋衣的李友燦被帶到了親屬會見室。隔着巨大的鋼化玻璃,李友燦先看見了從河南老家趕來的侄子,他似乎一下子明白了,隨即他便坐在了椅子上。隨着與親人的交談,李友燦的猜測被逐步證實,他極力掩飾着自己的情緒,向親屬交代着家事和自己的後事。“要當心自己的身體……”李友燦對妻子說。
然後,李友燦回監舍,換上親屬爲他帶來的一套藏青色西服和黑色的皮鞋,在看守人員的帶領下來到院子裏,聽負責李友燦案一審的衡水市法院法官宣讀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覈准裁定。隨後,李友燦在死刑覈准裁定上簽字、按下了手印。
上午9時30分,目前全國已審結受賄數額最大的貪官李友燦,被注射執行了死刑。
一個出身貧苦農民家庭的有志青年,一個曾被人們評價“有作爲”的領導幹部,爲何最終墮落到如此下場?此前數日,筆者與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一道,與尚不知自己最終命運的李友燦,進行了一次對話。
1 “你讓我弄兩提包白紙我不知道咋弄,讓我弄兩提包錢那可容易”
筆者:聽說你很會做生意?
李友燦:還可以,特別是價格和流通方面,我比較注意研究這個。
筆者:你後來是不是把分配汽車配額也當成了生意做?
李友燦:實際上我一直這麼做的嘛,我不要任何人的錢,我就是參與去賣汽車配額。
筆者:你第一次給了丁寧69個配額,拿到300萬元,這麼大的數額,當時你心理上很坦然地接受了嗎?
李友燦:我覺得賣配額很賺錢,我給他結算的價,還不是當時市場最高價。
筆者:你拿的這部分錢叫什麼錢呢?
李友燦:我認爲就是賣配額的差價唄!
筆者:差價?你們的術語叫什麼?
李友燦:實際上就是倒賣配額。
筆者:你真正大規模地倒賣配額,是一個很短的時間,從2001年到2003年這段時間?
李友燦:是這樣。
筆者:這件事情的嚴重性你知道嗎?知道這麼做是違法的嗎?
李友燦:嗯,知道,知道。
筆者:你沒有想過這個汽車配額不是你的財產,是國家的財產?
李友燦:汽車配額誰賣都是非法的,國家規定任何單位、個人都不準賣。
筆者:你想到過它的後果嗎?想到過萬一有一天暴露了……
李友燦:這個想到過。
筆者:你最初“賣”配額收錢,最根本的動機是什麼?
李友燦:最根本的動機……當然還是爲了錢。按規定官員不能經商,比如我在保定看到一些東西便宜,弄一批到石家莊把它賣了,這在我來說是不可能做的。但我要用錢,包括孩子出國花銷。因此你給我幾十萬元好處費,我就把配額賣給你。
筆者:究竟什麼原因讓你這麼貪婪呢?
李友燦:因爲我本來有奮鬥目標,但自己覺得身體不好,我在仕途上沒有大的追求了。
筆者:所以就想掙錢?
李友燦:是的。掙了錢以後做一些驚天動地的、別人看得起的大事。我已經寫了要求提前退休的報告嘛,退下來後做兩件事,一個是開公司繼續賺錢,一個是辦學。
筆者:你工作這麼多年,有誰看不起你嗎?
李友燦:嗯……在同齡的、同層次的人中,我還算是佼佼者吧,但人心是不足的,是吧?
筆者:300萬元不能滿足你?
李友燦:我生活肯定夠了嘛,要是爲生活,我有二、三百萬那怎麼花也花不清。
筆者:你自己數一數,這5次(李友燦先後5次收受丁寧賄賂)你拿了多少錢?
李友燦:現在快兩年了,我也沒去想它,反正文件上都寫着的。
筆者:300多萬元、800多萬元、最後……
李友燦:一共4700多萬元。
筆者:你覺得在一年零九個月的時間裏,貪了4744萬元,這件事夠“轟轟烈烈”的嗎?
李友燦:這不轟轟烈烈,這一定得掩蓋住,我知道這肯定是非法的。我們內部通知也是嚴禁倒賣配額,我給底下批示也是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堅決杜絕倒賣現象。
筆者:你跟所有犯了事的高官是一樣的,兩面人格,嘴上說得好,乾的都是違法的事。
李友燦:那肯定是。
筆者:你那麼想掙錢,有沒有想過用正當的手段來掙錢?
李友燦:我也正當地掙過很多小錢,但最方便的還是用權力去掙大錢。
筆者:據說你有一句有關權錢交易的“名言”?
李友燦:是這麼說的:“你讓我弄兩提包白紙我不知道怎麼弄,讓我弄兩提包錢那容易!”
點評:李友燦要求別人“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自己卻在背地裏瘋狂斂財,製造了轟動全國的腐敗大案。事實證明,對權力的監督和制約,僅靠幾個文件、幾項規定是難以奏效的,關鍵在落實。一個國家出了一兩個“李友燦”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如果監督和制約不力,今天走了李友燦,明天還會有更多的“王友燦”、“張友燦”“前腐後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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