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9日,一輛價值400多萬元的警用裝甲防暴水炮車,在青島市公安局大院做演練。
當日,這輛長12米、寬2.5米、高2.85米,載重22噸,其中裝水容量高達15噸的巨型裝甲防暴水炮車,配備給青島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據特警隊員介紹,車頂上的兩門高壓水炮可以進行點射、連續噴射和霧狀噴射,同時還可以發射染色劑和辣椒水,對威脅公眾安全的不法分子實施非傷害性的打擊。該車還裝載有9支防暴發射器,可以單發或9支同時發射催淚瓦斯,擊中目標可達200米以外的5000平方米的面積。該車的前端還設有液壓清障鏟,可以清除2.64米寬的道路障礙。車頂上的強光照明、強聲喇叭,可用於夜間現場照明和大面積廣播。同時該車的自我保護能力也很強,防彈的裝甲外殼可以抵御『五六』式衝鋒槍任意距離射擊。據悉,這輛高規格的警用裝甲防暴水炮車,將用於青島市的反恐和防暴作戰,保障2008青島奧帆賽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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