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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信訪條例》實施一週年。一年來,我市認真貫徹實施《信訪條例》,以“牢記爲民宗旨、發揚務實作風、堅持依法辦事”爲指導思想,以“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羣衆聯繫、維護羣衆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爲基本要求,從暢通信訪渠道、創新工作機制、維護信訪秩序、強化工作責任等方面,不斷加強信訪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建設,在妥善協調處理各方面利益關係,化解社會矛盾,減少社會對抗,維護社會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紮實有效的工作。
當前,全市上下正在爲全面實施“十一五”規劃、加快推進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推動天津在更高起點上實現新跨越而努力奮鬥。好的形勢離不開穩定和諧的社會政治基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認真解決人民羣衆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積極做好各種社會矛盾的轉化、消化工作,是對今後一個時期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的新的要求。因此,我們必須深入貫徹實施《信訪條例》,全面提高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堅持以人爲本,切實把羣衆關心的生產生活中的難點和熱點問題作爲工作的着力點,要認真傾聽羣衆呼聲,吸收羣衆意見。對羣衆的合理訴求,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政策辦事,真正把解決問題的工作納入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
要認真落實信訪工作的“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加強信訪工作當中,既要進一步強化規範好責任主體的工作,也要主動適應形勢的發展變化,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探索加強信訪工作的長效機制建設,做到信訪工作重心下移,不斷增強基層處理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積極構建“統一領導、部門協調、統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
要繼續廣泛深入地做好《信訪條例》和《天津市信訪工作若干規定》的宣傳工作,幫助羣衆切實提高依法信訪的意識,引導羣衆正確行使自己的民主權利,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意見和建議,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正常的信訪秩序,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實施有關法律禁止的行爲。
全社會都要從加快天津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大局出發,進一步關心、支持信訪工作,充分發揮全社會各個層面、各界人士的作用,積極探索做好新形勢下羣衆工作的新思路、新招法,努力開創我市信訪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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