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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日前提醒廣大群眾:警惕非法傳銷,增強防范意識,不要相信任何可通過參與傳銷快速致富的謊言。
20世紀90年代傳銷從境外傳入我國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傳銷進行非法經營、集資詐騙、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等違法犯罪活動。國務院1998年發出通知,全面禁止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此後,非法傳銷活動一度銷聲匿跡,但不久又改頭換面、死灰復燃,在廣東、廣西、山西、海南等地出現回潮。
為加大對傳銷的打擊力度,2005年5月18日至12月底,公安部會同國家工商總局在全國開展了『魯劍行動』,重點偵破傳銷網絡犯罪案件。在這一行動中,全國公安機關共偵辦傳銷犯罪案件567起,破案516起;抓獲傳銷骨乾分子和組織者3408人,已移送起訴514人,判刑267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9871萬餘元;打掉傳銷團伙1147個;解救和教育勸返參與傳銷的受騙群眾92542人。
這位負責人指出,當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傳銷的組織形式比過去更加嚴密,活動方式更加隱蔽,一些傳銷組織已明顯具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特征。這些非法傳銷組織往往將參加者誘往異地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實行集中居住和管理,與外界隔絕聯系;同時要求參與傳銷者背誦、呼喊『有錢很神氣、沒錢很生氣』之類的口號,借助封建、迷信等思想對參加者進行精神控制,以至於參加者逐漸進入一種癡迷狀態,沈湎於傳銷和變相傳銷的非法活動中。
據了解,目前參與這些非法傳銷活動的多為下崗工人、農民等低收入者,甚至還包括一些黨政機關乾部和在校學生。參與者在繳納費用後根本得不到任何回報,只得長期滯留他鄉,有的只能靠討要度日。非法傳銷直接侵犯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和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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