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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樓堪稱全省之最 資金牽涉公路三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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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貧困縣的檢察院卻修了座豪華大樓,資金大部分來源於檢察院參與公路治超的罰沒款。”4月上旬,有讀者致電山西晚報,希望能對渾源縣檢察院新落成的辦公樓予以關注,問題涉及大樓的豪華程度與當地的經濟不相稱、檢察院在辦公樓下開酒店等,其中資金來源最受質疑。
近日,記者前往當地,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調查。
目擊大樓惹眼
渾源縣檢察院新大樓位於縣城迎賓大街上,是一座以黑色爲基調的5層建築,兩側配樓、主樓的一二層以及透綠式圍牆的廊柱全部是黑色的花崗岩貼面。樓前有一大片的草地,水泥鋪設的院內道路平展寬敞。與周圍的其他建築相比,新大樓氣派、莊嚴。
採訪期間,檢察院新大樓可算記者在渾源縣城見到的最漂亮的建築,甚至如反映者說,“是全省檢察機關最豪華的建築”,比位於省城平陽路的省檢察院辦公樓好得多。
在渾源縣檢察院西側圍牆的外面,一條平整的馬路通向大樓背後,路端立着一塊“永馨假日酒店”的招牌,原來,酒店就開在檢察院大樓的一、二層。“這個酒店是不是檢察院開的?”記者問服務員。服務員答:是。大樓後面,4棟住宅樓樓體嶄新,灰黑的色調與檢察院大樓一致。
自稱蓋樓有理
4月12日下午,檢察院工作人員張獻偉向記者介紹,大樓是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兩房建設”要求而進行的,所謂“兩房”,即檢察院辦案用房和專業技術用房。隨後他向記者提供了一份書面材料———大樓集法律監督、偵察指揮、技術鑑定等爲一體,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配備了偵察指揮、電視電話、審訊監控等系統……
雖然擁有北嶽恆山、懸空寺等旅遊資源,渾源縣仍是國家級的貧困縣,2006年的財政收入預算也不到1億元,當地檢察院何以有能力建造如此豪華的大樓?
承認沾光治超
渾源縣檢察院新蓋的大樓究竟花了多少錢?張獻偉說,還沒結算,具體不清楚。據縣檢察院一位職工估算,超過1000萬元,不到2000萬元。
關於資金來源,張答覆說共有三塊:賣舊辦公樓130萬元,國債專項資金70萬元,還有就是地方政府財政撥款。地方政府撥款是多少?張獻偉沒有透露。而渾源縣檢察院的另外一位領導承認,縣財政撥款中包含有檢察院參與治超的“返還款”。
問及檢察院是否可以參與公路治超?張獻偉拿出一本《檢查人員工作手冊》給記者看,“主動監督、防止職能部門工作人員職務犯罪是我們的職責。治超,檢察院是在監督執法,2800萬元罰款全部按程序交到縣財政了,我們蓋樓時縣財政給的錢不到罰款的三分之一。”
12日下午及13日上午,利用渾源縣檢察院檢察長馮志勇工作的間隙,記者對他進行了採訪。
記者:有讀者反映,渾源檢察院因爲參與公路治超“搞”到了錢,才蓋起這麼豪華的大樓。
馮志勇:這沒有直接關係。檢察院的樓是2004年7月1日奠基的,治超是8月20日進入監督的。沒有治超我們的樓也要蓋,當然,標準不可能這麼高。檢察院自己沒有資金來源,要做事,只能靠政府給。正好有了治超,國家財政收入不流失了,我們也可以沾點光。當時治超罰款給縣財政上交了近3000萬元,現在這兒查、那兒查,渾源的治超都停了。這種結果就好了?
違紀曾受處罰
“檢察院上路查超載,不就是爲了撈錢嗎?老百姓對執法單位也有監督權。”在記者採訪時,渾源縣城的不少人表明了對此事的不滿態度。
事實上,檢察院參與公路治超以及大樓修建的前後,相關部門也接到不少舉報。
4月11日上午,在大同市糾風辦,一位工作人員說,2005年11月23日,大同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委員會曾經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渾源縣治超工作中違紀問題的處理情況進行了通報。記者查到了當時通報的內容:
“2004年9月,渾源縣在調整縣治超領導組時,決定縣檢察院參與治超工作,檢察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馮志勇任治超領導組副組長,馮志勇從陽高縣檢察院抽調了3人到渾源縣治超辦工作,違反了省政府《關於治理公路“三亂”的通告》的規定。
“2005年7月23日,渾源縣治超流動稽查隊隊員……攔住4輛運煤貨車,未經稱重、未開具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便以超載爲由,每車收取500元超載罰款後放行。
“2004年6月至2005年8月,渾源縣治超辦共領取代收罰款票據1073本,累計罰款952萬元。沙嶺鋪臨時卸載點共使用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4本,處罰金額爲45400元,而兩個流動稽查隊均未領取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經研究決定,給予渾源縣檢察院檢察長馮志勇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渾源縣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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