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國房地產市場的一個怪現象引人關注:一邊是高達1.2億平方米的空置房,一邊是不斷上漲的房價已經超過大部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專家指出,當前住宅市場的產品類型和品質與消費者實際需求已出現了明顯的偏差,商品房空置率居高不下,給市場發出了警醒信號。
住房供給結構失衡
國家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數據顯示,截至3月底,全國商品房空置面積爲1.23億平方米,同比增長23.8%。其中,空置商品住宅6983萬平方米,增長19.7%。
然而,在大量商品房空置的同時,房價卻在不斷上漲。統計顯示,一季度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5%,其中,大連、呼和浩特、深圳等城市漲幅超過10%。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表明,一季度,全國完成房地產開發投資2793億元,同比增長20.2%。完成商品住宅投資1888億元,增長23.1%。其中,經濟適用房投資僅爲62億元,增長2.6%,遠遠落後於商品住宅的投資增長速度。在24個大中城市裏,每套12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佔商品房面積的比重還不到50%。
從這些數據中可以看出,2006年普通居民家庭需要的中小戶型、中低價位住房供應仍然不足。房地產市場供給的結構性矛盾仍然突出。有關專家分析指出,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供應不足,直接擡高了商品房的平均價格。
與此相應,高企的房價已經讓老百姓越來越難以承受。北京師範大學金融研究中心此前發佈《中國房地產金融安全評估報告》稱,我國東部地區商品房均價已達到每平方米4000元左右。根據我國2005年城市戶均收入在1.5萬元至1.7萬元計算,購買一套70平方米的新房,房價收入比約爲13倍。報告認爲我國七成城市居民沒有購買新商品房的能力。
房子越建越大
房子並非真的建少了,而是適合廣大老百姓需求的房子建少了。來自建設部的消息顯示,2005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將超過26平方米。廣東省房地產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說,從人均居住面積等指標看,我國一些城市居民的住房消費已經達到中高收入國家的水平。不少城市的房子越建越大,一定程度上脫離了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水平。
專家認爲,我國不合理的房市供給結構、“一步到位”的消費理念是導致房地產市場供求失衡的重要原因。住房消費超前與大部分居民買不起房的現實,表明城市居民已經爲購買住房而超支。
全國人大代表史和平認爲,樓市出現“短缺與過剩”並存的怪現象,一方面是廣大中低收入百姓有龐大的市場需求;另一方面是開發商追逐高利潤,大多鍾情高檔房;地方政府出於財政稅收的考慮,對於免費劃撥土地的經濟適用房建設興趣不大。但蓋房子不能僅僅考慮高收入階層。
也有業內人士指出,空置房如此之多,房價還是在不斷地漲,這其中不排除開發商的“造市”行爲。開發商認準消費者“買漲不買跌”的心理,在聯手支撐價格;同時,一些大型房地產開發商主推“豪宅”,也是推動房價上漲的因素之一。
調控對象偏窄
“全國70個地級以上城市尚未實施廉租住房制度”被披露後,廉租房的建設成爲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廉租房最大的作用是滿足低收入人羣的住房需求和拉低房價。據估計,廉租房的供給每增加5%,就會讓房價下降3%-4%。
專家認爲,目前,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比例偏低,政府的調控職能不應僅是房價,房地產市場結構調整亟待進行。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彼此的功能難以相互替代,應該具備一定的比例。
——引導適度消費的觀念,建立通暢的住宅過濾機制。即同一住宅在不同收入家庭流通,同一住宅在有限的生命週期內能夠被多次利用。這樣,房間與家庭一樣,擁有不同的生命週期,高收入者會將條件較差的住宅過濾給中等收入家庭,而中等收入者也會將條件更差、更低廉的住宅過濾給低收入家庭。
——羣衆的滿意度應成爲住房體系建設是否到位的衡量標準,我國需要完善政府與市場的協調機制。目前,在廉租房政策中受益的羣衆,其滿意度應該成爲政府官員的“評價指標”之一,拒絕執行此項政策的官員要受到懲處。
——建立有效的個人財產收入審覈體系,完善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認定和監督機制。嚴格進行收入審覈,規範個人購買經濟適用房和租賃廉租房等行爲,杜絕出現類似經濟適用房的“投機”行爲,保證中低收入者享受到政府爲他們提供的住房保障服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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