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市河西區法院接連開庭審理了兩起監守自盜案,一起是保安員內外勾結盜出單位的設備,另一起是浴池服務員偷了客人的財物。兩案都將擇期宣判。
在第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張某和宮某此前均爲本市某保安公司的保安員。其中,張某被先後派往數家企業擔任保安員。此前,他通過老鄉與個體物資回收人員孫某相識,以便把他從單位“搞”來的東西“賣”給孫某。據指控,張某和孫某曾於去年9月26日、12月24日、今年1月4日先後3次在張某當班的公司內盜竊潛水泵、氧氣鋼瓶、工字鋼等物,總計估價18000餘元。最後一次,還拉宮某一同作案。案發前,張某和宮某已在保安公司的追究下,予以退贓。
庭上,三被告人對指控事實不提異議,其中孫某提出,他不是盜竊,只是在買東西,從中賺差價。而且每次都是張某先給他打電話,稱“東西整好了”,他才僱了車過去。孫某的律師提出,此案定性有誤,應爲職務侵佔,而孫某隻能算是這起職務侵佔犯罪中的從犯。公訴人對此說法不予認可。
陝西來津青年李某在本市河西區某浴池做服務員。今年2月24日,浴客朱某來此洗浴後睡着了。此前,他發現手機沒電了,就委託李某幫其充電,衣服也自然交由李某保管。李某見財起意,借朱某睡着之機,偷走了朱某的手機和充電器、電池,共計價值2100元。後來,李某外出銷贓時,被抓獲。
【記者有話說】
監守自盜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僅侵犯了公民或企業的財產權,更重要的會造成人們對社會公信的懷疑和信任度的降低。雖然被告人的行爲給事主造成的損失不是很大,卻暴露出部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缺失,由此證明某些服務行業對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教育必須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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