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草案)》。
會議認爲,爲保護著作權人、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鼓勵有益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作品的創作和傳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制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是十分必要的。
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後,由國務院公佈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