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約6點,竇唯被警方帶到天橋派出所。
被燒的汽車
竇唯
10日,音樂人竇唯來到新京報社,稱要就相關報道與報社交涉,並要求與采寫記者見面。期間,竇唯『情緒激動,有過激行為』,砸壞電視、電腦等報社辦公物品,乾擾了報社的正常工作。下午18時許,竇唯用自帶的汽油點燃報社門前一輛汽車。火被撲滅後,竇唯被隨後趕來的警察帶走。
目前此案正在審查中,警方已初步認定竇唯的行為涉嫌放火。
昨日下午,新京報娛樂新聞主編辦公室內,電腦桌的鍵盤托只剩下一半,窗臺上散落著玻璃碎片,電視外殼有摔砸痕跡。
『竇唯情緒激動,有過激行為。』負責接待竇唯的娛樂新聞部負責人表示。昨日10時許,他接到報社法務人員電話,稱竇唯對新京報關於他本人的報道有異議,堅持要見采寫該報道的記者。該負責人遂安排工作人員將竇唯請進辦公室溝通此事。竇唯進門時手拿裝著水的紙杯,該負責人還沒來得及與其打招呼,竇唯就將一杯水潑到他的臉上。這位負責人此前未與竇唯見過面,出於對竇唯的尊重,他還是請竇唯坐下談。
針對竇唯對相關報道提出的意見,報社有關負責人告訴竇唯,如果有異議,報社一定會調查,並將結果盡快通知他。據了解,竇唯當時情緒激動,突然起身用影碟機將身後玻璃砸碎,並將旁邊電腦桌的鍵盤托砸碎,其手部也被劃傷。報社工作人員急忙叫來保安勸阻竇唯,並為其拿來水和創可貼。
11時30分許,竇唯又將主編室內的電視、電腦等摔砸在地。
出於對竇唯的尊重報社並未報警,後電話聯系上竇唯的一位朋友,希望他來勸說竇唯。下午15時許,竇唯在兩朋友的陪同下離開報社。
下午16時50分,身穿藏藍色中式開襟衫,戴著黑框眼鏡的竇唯再次獨自出現在新京報門口,肩背一個黑包。
下午17時50分許,竇唯來到報社門前一輛銀灰色轎車前,從背包中拿出個礦泉水瓶,將瓶內的淡黃色透明液體從車頭均勻灑到車尾,隨後將煙頭彈向轎車但未著火,後又掏出打火機將汽車點燃。
報社工作人員見狀立即指揮保安救火,並同時報警。
警方趕到後,竇唯告訴民警:『車是我點的』。車主告訴民警,他是新京報員工,與竇唯沒有任何關系。隨後,民警將竇唯帶走調查。
針對竇唯對相關報道提出的異議,新京報立即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經過反復核實,竇唯提出異議的兩篇稿件,均是報社記者在對竇唯本人、楊婷、馬葭等當事人的采訪基礎上進行的報道。報社稱,報道在主體事實上是准確的,用詞上是嚴謹的,用意是善良的,不存在對當事人權益的侵害。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此事,報社將等待調查的結果。報社稱,對其造成的乾擾和財物損失,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昨晚23時,警方已初步認定竇唯的行為涉嫌放火。
警方消息稱,昨日18時許,宣武分局110指揮中心接報警稱:在永安路一報社門前,有人放火燃燒汽車。接警後,天橋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當時,火勢已被撲滅。民警隨後將放火嫌疑人帶到天橋派出所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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