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淀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羅永靜強迫交易案。被告人羅永靜因犯強迫交易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據法院調查,羅永靜從2005年5月,在本市海淀區西翠路某賓館經營嘉年華水吧期間,從老家找了一些年輕女子,化名“一夜激情”、“午夜玫瑰”等,讓這些女子上網聊天,約男網友見面。
當他們將男網友約到水吧內消費時,這些女子故意點紅酒、洋酒、果盤等,等到結賬時,水吧高價收取男網友費用,如果他們表示異議,就被羅永靜一夥帶到小屋,不是打就是語言威脅,強迫他們支付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