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要傳銷費,一名19歲女孩謊稱被綁架,騙父母郵寄“贖款”。
昨天上午,天津一對40多歲的外地夫婦來到派出所報警,稱他們的女兒在天津被綁架。據這對中年夫婦介紹,他們的女兒姓王,今年19歲,兩個多月前從山東老家來天津打工。昨天凌晨,女兒給家裏打去電話,哭着告訴父母自己被綁架了,需要交納4000元贖款。聽這對夫婦介紹完詳細情況,民警覺得他們的女兒不像被綁架了,否則綁匪不會只索要4000元。
經過調查,民警發現接收贖金的存摺是在和平區某銀行開戶的,通過對電話和存摺的調查追蹤,民警昨天下午在近郊一居民樓內找到了王某。原來她並沒有被人綁架,而是加入了一個傳銷組織,爲了得到入會費,竟然以自己遭綁架爲名騙父母的血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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