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打車時,都可能有這樣的經歷:停車後,在司機找零錢的時間內,計價器又因延長等候時間而跳錶,但此時多出的租費到底是算到乘客頭上還是由司機來承擔呢?
近日,乘客吳先生打車回家,臨近小區門口時,司機按要求停靠在路邊,此時計價器上顯示14元。吳先生及時交費,但在等待司機找零的時候,出租車計價器金額跳至15.5元,司機趁機按照表上新顯示的費用找零。吳先生認爲,司機是在多收費。他表示,雖然只是塊兒八毛的問題,但管理上的漏洞不容忽視,這不僅反映出租司機的素養,也與管理部門以及出租公司的教育有着不可分割的聯繫。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身邊經常打車的消費者,他們多數都表示,曾遇到類似情況,司機一般都會按照停車時的費用結算,但也碰到過和上述司機一樣多收費的現象。有一位經常打車的劉先生表示,一旦出現此事,自己也不知道誰對誰錯,一般都是看司機要多少錢或找多少了。記者也與一些司機探討過此事,他們都認爲,這種情況是出租車司機違規多收費。
市客管辦有關人員給記者找到了相關條文,並解釋說:出租車按照乘客指定地點到站後,應立即終止計價器計費,然後再受理乘客付費、找零、開票等有關事宜,也就是說,計價器應與車輛同步停止運轉。按照這個解釋,只要司機按照乘客合理的要求停車後,就應該首先與乘客確定租費,同時再豎起計價器或者終止計價器繼續工作。但實際上,記者採訪時,發現很少有司機按照這個流程作業。
據瞭解,與北京、上海等城市打印式的計價器不一樣,本市出租車計價器只顯示租費而不能打印出租發票。打印式計價器能方便地確定租費,只要到了目的地,司機就會馬上豎起計價器打印發票,這也及時確定了車費。但本市的租費確定必須依靠司乘雙方口頭約定,如果不及時終止計價器,它仍會繼續工作,繼續產生新的費用。硬件上的弊端爲軟件服務留下了缺憾。
對此,市客管辦有關人士建議,爲了儘量減少多收費現象,乘客在到達目的地後,最好事先與司機口頭約定好按計價器上標示的租費,然後再付費。另外,如果遇到吳先生所碰到的情況,乘客應及時向客運部門反映,一旦查明情況,司機都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