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個被告正在接受法官宣判
兩所學校的11個中學生結伙,在一年時間內10搶劫的哥,涉案價值數千元。5月15日,大渡口區法院把4樁案件的11名中學生搶劫案審結。
輟學少年租房搶劫
來自榮昌縣遠覺鎮的海倫曾就讀於大渡口區某中學,初三未畢業就輟學。前日,17歲的海因4次搶劫的哥,被大渡口區法院判刑4年半。
前日宣判時,海的母校組織學生前來旁聽。海的同學稱,海在初三未畢業時,就因違反校規而輟學。他沒有回老家,而是在學校附近與社會無業人員一起租房合住。
法官稱,2004年12月24日凌晨,海倫與兩個同伙攔了一輛出租車前往大渡口區車家坪方向。當車停至車家坪中國信合對面的公路上時,坐在後排的海拿出菜刀架在的哥脖子上,另兩人分別蒙住的哥眼睛、控制住雙手,搶到300元和一部手機。
另外,去年9月27日,海倫與同學分別在晚上以搭乘出租車為借口,在大渡口轄區持刀搶劫了4名的哥。
無錢上網就學『海哥』
前日,駱文也因3次搶劫出租車司機被判刑4年。與駱一同參與搶劫的是他的5名同學,這5名同學被判處緩刑。
法官稱,這6人作案時都是在校生,最先提出搶劫的是段軍。去年10月18日,段軍上網後沒錢了,就回寢室對室友說:『沒得錢用了,我們去搶車,以前海哥搶車都沒遭抓。』其他人也因為上網缺錢花,就積極應和。隨後,這幫人提起菜刀和匕首,連夜翻出學校院牆來到大渡口區文體路,分別攔乘兩輛出租車。
在菜刀和匕首的威脅下,兩名的哥分別交出了250元、300元現金和手機。
收到假錢決定報復
在已經判決的4起中學生團伙搶劫的哥案中,最先去搶的哥的是海倫。他的不法行為,影響了部分學生。這次被判緩刑的阮林曾經在學校排名年級的前十名。阮交代自己參與搶劫是因為一次打的被的哥補了50元假鈔,想報復回來。
法官稱,這11名學生涉及大渡口區的兩所中學,大部分人未滿18周歲。判決時,法院考慮到他們的學習情況、犯罪作用等,對大部分人判處緩刑。(案中未成年人均為化名)
深度分析
犯罪率攀昇根在家長
昨日,大渡口區法院廖亞莉法官稱,該區未成年犯罪率逐年攀昇。2001年,該院判決未成年人罪犯46人,去年達到91人,平均上昇率為19%。犯罪類型以搶劫、盜竊等財產型犯罪為主,犯罪年齡出現低齡化趨勢。
來自我市主城區其他法院的消息也表明,未成年人犯罪率在我市逐年上昇。江北區法院刑庭副庭長賀志偉稱,該區4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平均上昇率為10%。搶劫位居第一,佔38%;盜竊第二,佔35%。
廖亞莉是專審未成年人犯罪的資深法官。她在統計中發現,涉案少年處在單親家庭的較多,父母文化素質低、不懂法的較多。她認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孩子就像樹苗,一旦發現長彎,就要立即矯正,而有的家長卻溺愛孩子。在溺愛之下成長的孩子,一旦得不到滿足就會想其他辦法,段軍就是如此,他的家庭條件並不寬裕,家長仍每月給他三四百元生活費。段上網沒錢後就打電話向母親要錢,被母親拒絕後,他就邀約同學去搶劫。
昨日,記者還采訪了段軍的父親段國民。他稱,從來沒和孩子交流過,有時最多過問一下學習。海倫的父親也稱,他家在農村,孩子在主城區住校,平時幾乎沒有和孩子聯絡過,只是每月定期打錢到兒子的銀行卡上。兒子在外租房的事他根本不清楚。
廖法官還認為,網上暴力、色情游戲、不良人員的感染等社會環境以及學校教育,和這些未成年人的犯罪也有關系。
專家見解
法制課生硬效果不佳
據涉案學生的同學稱,他們在校通過《法律常識》課程來了解法律,但聽了後幾乎是『雲裡霧裡』,只按老師的要求死記硬背,根本不理解真正含義。
而涉案學生所在學校的譚校長也稱,他們學校初二和高二的政治課中開設了《法律常識》,教學大綱只要求了解。在講到未成年人保護法時,學生們興趣很濃。他們還曾請西山坪勞教所的勞教人員到校現身說法,學生們更是提問不斷,這說明孩子們對法律知識的求知欲望很強。而現在的法律課雖然涉及民法、刑法等基本法,但只是蜻蜓點水,普法力度遠遠不夠,他們為此聘請了司法機關專業人士來給學生上法制課。這是所有學校法律教育的現狀。
市社科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方令則稱,現行教育體制存在太大的問題,法制教育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需要。少年學生處在思想活躍階段,需要正確疏導。而我們的學校只在高考時纔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而且只是為昇學率,很多成績一般、綜合素質好的學生卻得不到承認。前不久,有學校推出學生闖紅燈就取消評三好生資格的報道,這是對學生道德素質的培養,應該大力提倡。
團市委社區和維護青少年權益部副部長牟童認為,預防比堵漏更重要,政府加大司法懲治力度不如加大預防機構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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