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建委獲悉,爲治理工程建設領域商業賄賂,市建委一方面強化建築市場的招標監管,另一方面出重拳嚴厲打擊建設工程領域規避招標,明招暗定、圍標、陪標和違法分包、轉包等不正當交易行爲。爲此,市建委將通過六項制度進一步規範工程招標行爲,同時將開展爲期兩個月的全市建設市場大檢查專項活動。對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及時依法進行查處。
一是嚴格落實市政府和國有投資項目的公開招標制度。所有建設工程招標活動必須公開招標信息;公開招標條件;公開評標辦法;公開中標結果並向社會公開;公開行政監督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的舉報電話。
二是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一律採用電子標書和計算機評標;嚴格防止不正當的人爲因素對評標結果造成影響。
三是建立評標專家庫,採取計算機隨機抽取專家評委,由專家評標,並建立專家信用檔案。
四是嚴格實行招標前的現場踏勘制度。堅決糾正規避招標、先開工後招標和虛假招標行爲。打擊工程轉包,對有借照、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爲的企業將依法降低、取消資質並列入企業信用“黑名單”,並限制在本市參加工程項目招標。對違法個人將取消職業資格。
五是完善工程招投標的經濟標、技術標的評審環節。
六是建立社會監督制度。對公開招標項目要繼續堅持行政監督與紀檢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對重大和重點建設項目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參與監督,加大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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