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公安廳交警總隊透露,新修訂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規定,醉酒騎自行車也被視爲違法行爲,可處以20元的罰款。
在寧夏的中小城市和農村,經常出現一些人酒後騎着自行車在道路上橫衝直撞的場面,由此引發了不少的交通事故。寧夏公安廳交警總隊宣傳科王凱說,“行”關係到人的生命和健康。《條例》從細節上作出了很多規定,就是爲了引起人們對安全事故隱患的關注,減少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