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趙先生:我是大學畢業已五年的本市居民,現正在辦理赴美國留學手續,對方要求我辦理出生、學歷、成績、未受刑事制裁、工作經歷公證;同時我母親打算去加拿大探望我姐姐,不知道簽證時需要辦理哪些公證?還有這些公證應如何辦理?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出國辦理哪些公證,由出國目的和所前往的國家而定。一般來說,自費留學要辦學歷、成績單、學位證書公證等;探親要辦婚姻公證或親屬關係公證;定居要辦出生、婚姻狀況、親屬關係、未受刑事制裁公證;謀職則要辦本人經歷、技術職稱公證。
據天津市公證處的公證員介紹:申辦上述涉外民事公證的申請人,在提出書面申請的同時,須要提交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需要公證的有法律意義的文書原件,如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結婚證書、學校出具的本人成績單等;所在單位檔案管理部門(人事、組織、勞資部門)出具的本人檔案中與申請公證事項有關的證明信,無工作單位的、應由本人檔案所在部門(人才交流中心或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出具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未受過刑事制裁的證明等。上述證明信應在申辦公證之前來公證處索取。部分公證事項如學歷、學位、經歷、結婚及用於美國、法國、泰國使用的出生公證等還需要提供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
市司法局公證工作管理處的負責人提醒申請人注意:
1.由於申請人前往的國家不同、出國的目的不同、學校或科研機構不同,其所要求提供的公證書種類、譯文、認證手續及副本數量也有所不同。因此辦理出國公證前最好是申請人自己與國外使館及校方或域外的中介機構諮詢清楚後,再辦理有關公證。
2.申請人已離境的,除辦理與公證當事人人身有密切關係的公證事項以外,可委託他人持經公證的委託書或域外寄來的書信(含電傳等)向其在國內最後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辦公證。
3.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供真實有效的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文書和相關證明材料。提供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等應爲原件,如原件遺失,應到原發件機關申請補發。
4.涉外公證書的使用應當注意其使用的時效。比如,未受刑事制裁公證書、婚姻狀況公證書等在域外使用時有較強的時效,一般不超過6個月。
5.目前,各公證處未與任何國內外的有關出國服務公司或其他中介機構、組織或個人建立協作關係。因此,申請人不宜委託有關出國服務公司或其他中介機構、組織協辦代辦有關公證事項。
6.辦理各類涉外公證書以及所需文書譯文的收費,均有統一的收費標準和收費憑證。
7.《公證法》對公證當事人及其他個人和組織涉及公證的行爲作出了明確規定,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公證書的,利用虛假公證書從事欺詐活動的,僞造、變造或者買賣僞造、變造的公證書、公證機構印章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