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亞洲乃至世界互聯網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目前,全國65%的家庭使用網絡,並且越來越多的新加坡人通過網絡從事工作、學習、娛樂和購物。面對這一新形勢,新加坡政府高度重視互聯網安全,不斷加強對互聯網的管理力度,收到較好效果。
爲確保重要基礎設施不遭受電腦病毒或網絡恐怖活動的侵襲,新加坡政府去年2月制訂了“通信信息安全總計劃”,決定今後3年投入3800萬新元(1新元約合0.63美元),通過五大措施來加強網絡安全。這些措施包括對易受攻擊的國家基礎設施的信息傳遞開展重點研究、加強安全科技的研發工作等。
新加坡政府還及時制定相關措施,確保互聯網被正常使用,而不會造成社會分裂與不穩定。早在1996年,新加坡廣播管理局就對互聯網實施了分類許可制度,鼓勵人們正當使用互聯網,保護網絡用戶特別是年輕人免受非法和不健康信息的傳播之害。
根據新加坡《廣播法》的相關要求,新加坡三大電信服務供應商負有屏蔽某些特定網站的義務。根據互聯網行爲準則,新加坡政府有權要求供應商刪除網站中出現的諸如宣揚色情、暴力及種族仇視等的令人反感的言論。若供應商不能履行義務,將會被處以罰款或者暫時吊銷營業執照。此外,政府還鼓勵服務供應商開發推廣“家庭上網系統”,幫助用戶過濾掉不合適內容。
爲維護國家團結和穩定,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迄今已屏蔽了100多個宣傳色情和種族內容的網站。去年10月7日,新加坡首次對兩名在網絡日記中發表種族煽動性言論的年輕男子判刑,旨在警告網上言論自由也有限度。
在互聯網准入方面,新加坡政府規定互聯網服務供應商、內容供應商、政黨組織、宗教團體和其他擁有政治、宗教內容的網站,都必須向媒體發展管理局申請許可證,保證遵從互聯網行爲準則,禁止出現破壞政治穩定和宗教團結的言行。
今年初,新加坡詞曲版權協會和音樂出版商設立了一個一站式網上音樂版權授權服務中心,並將在今後6個月內採用網絡搜索和指紋識別等技術,打擊網上音樂非法下載活動。
此外,新加坡還於今年初修改了版權法。今後,新加坡將把使用盜版軟件的行爲列爲刑事案件。在新的版權法令下,使用盜版的罪名一旦成立,違者將被處以最長6個月的監禁,或者最高2萬新元的罰款,或者二者並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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