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天津市工商局12315消費投訴中心瞭解到,電動自行車受到不少騎車人的歡迎,但從近期投訴情況看,電池質量、器件失靈以及售後服務不到位成爲困擾消費者的三大問題。
電池質量是“痼疾”
據瞭解,電池質量投訴佔電動車投訴的64%,個別企業爲牟取暴利而不擇手段地降低成本,用價格低廉的廢舊鉛板和硫酸拼裝電瓶,這種電池使用壽命短暫。他們通常採取的手法有:虛標電池容量、偷工減料、拼裝或假冒名牌電池。
器件失靈是“多發病”
一消費者在河北區榆關道購買一輛電動自行車。購買一個月後在河西區馬場道一交口處騎行時,與迎面駛來的夏利汽車相撞。據消費者講,當發現迎面駛來的汽車時,自己早已採取剎車措施,但電動車仍然控制不住地往前躥。經公安交管部門車輛技術性能檢測,發現該車電路控制器已失靈。據此,消費者將經營者和廠家告上法庭。
售後服務是“軟肋”
消費者於女士的電動自行車自購買後,電池一直不能正常充電,找維修部門檢測時售後工作人員稱:“電池沒有問題,就是因爲天氣太涼”。於女士考慮,天氣轉暖可能會好些,便將就着使用。到了夏季,電池依然不能達到蓄放電和行駛公里的標準。於是消費者便向12315投訴,在工商部門的介入調解下,廠家最終承認了自己產品質量有問題,併爲消費者更換了新電池。此外,還有部分消費者投訴電動車的售後維修商,維修不做記錄;說是給更換了電池,其實是翻修的舊產品;商品在七日內出現質量問題,廠商總是想方設法拖延,不給退換商品。
爲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電動車應首選知名和值得信賴的品牌;每次維修時要督促維修商做好記錄,並在購車時索取正規發票,出現質量糾紛時便於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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