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大家看法》播出節目《潼關被停職的工商局副局長滿腹委屈》,以下爲節目內容實錄:
2005年9月20號,河南貨車司機張建勳在從河南鞏義向陝西西安拉貨的過程中,被潼關縣工商局以所拉貨物不合格爲由處以高額罰款,雖然罰款由僱主負擔,但是此次罰款也給張建勳帶來了前所未有的災難,他買貨車的錢是向朋友東挪西借來的,每個月都要還上一大筆錢,本來想指望多跑跑運輸來早些還上債務,可是這次罰款讓張建勳不敢再往西安跑運輸了,沒有了生活來源,巨大的生活壓力讓張建勳難堪重負,服毒自殺。
這是陝西省西安市的一家五金批發市場,這個市場所銷售的電纜電線佔西安市全年總需求量的40%以上,其中河南鞏義市在這裏開店的商家就有上百個,由於經常僱車從鞏義進貨,所以他們基本上都認識貨車司機張建勳。張建勳的死在這些商戶中間掀起了波瀾,他們大多都有着和張建勳同樣的經歷,對於潼關縣工商局的做法,他們表示了不滿。
“我們也是一個經營商戶,我也是其中受害者之一。”一位在西安經營五金批發生意姓賀的商戶說,去年9月就是他僱傭張建勳的貨車拉的貨,潼關縣工商局對張建勳處罰的2.7萬元,根據事前的約定也是由他負擔的。賀先生說,當時張建勳的車被攔下後扣到了一個停車場。
記者:“當時你的貨被扣下來以後被拉到哪兒?你們是在什麼地方?”
賀商戶:“拉到潼關交警大隊停車場。”
記者:“當時交警在嗎?”
賀商戶:“交警不在,他幾個人不穿警服,沒一點工作服,我們攔下的車給我們弄到交警大隊了。”
記者:“沒有一個人穿制服?”
賀商戶:“沒有一個人穿制服的。”
隨後張建勳就被帶到了縣工商局,並被要求處以五萬元的罰款。這時賀先生也從西安趕到了潼關。經過討價還價,最後交納了兩萬七千元的罰款。然而讓賀先生不解的是,潼關縣工商局的執法人員並沒有給他開具發票,在他再三催要之下,幾天後工商局纔將發票郵寄過來,可這發票上的金額卻比實際交納金額要少了很多。。
“後來給我開兩萬,我說爲啥給我開兩萬塊錢,他就說7000塊錢是給了舉報人和一些部門的費用,我看他的部門都是私自配合的,並不是每一個部門給他派人,私自配合的,私商配合的。”賀商戶回憶說。
據瞭解,在這個五金批發市場做生意的商戶,基本上在運貨的過程中都遇到過被潼關縣工商局罰款的事,而他們或沒有索要票據,或得到的票據金額也是比實際交納金額要少。根據商戶們所說,潼關縣工商局在收費站攔車罰款都是一個理由,就是有人舉報車上的貨物不合格,賀先生的車多次被查就是這個原因。
賀商戶說:“我是去年的7月27號,我們司機在潼關高速公路上收費站強行被幾個不明身份的人強行攔住,當時我就問他,你是幹啥的,他說我們是工商經濟大隊的,我說我們犯啥法了?他就說有人舉報你的貨有問題,我們說有問題,有問題你們可以檢驗,檢驗檢驗有問題才能說有問題,你沒有檢驗前你也不能說我這個有問題,他們說檢驗還得半個月時間,檢驗半個月時間,可是我們不會等十幾天半個月,我們還有商戶等着交貨,到時間得給人家交貨,你也不能拖延人家的時間,我們就跟他交談。”
在潼關縣工商局三樓會議室,記者見到了已經被停職,正在接受聯合工作組調查的潼關縣工商局副局長熊榜奇。
記者:你們查車都是什麼程序?
熊榜奇:因爲我們沒有上路檢查的權利,舉報人舉報非常準確,我們不去檢查不行,去檢查,又沒有上路權,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請有上路權的單位協助,自己沒有權利。
記者:哪些部門?
熊榜奇:公安部門,他們查到的車輛都屬實。
熊副局長說,他們並不像一些商戶反映的那樣,違反規定上高速路攔車罰款,而是在接到舉報後,委託公安等有上高速路檢查資格的部門上路攔下車後,工商人員再對貨物進行查處。而記者上午在採訪潼關工商局經檢大隊副隊長的時候,他的說法和熊副局長卻截然相反。“我們接到舉報後,就上路查車。”副隊長說。
對於工商人員到底有沒有違反規定上路查車,調查組工作人員,陝西省工商總局紀檢組組長表示工作組也正在調查中,“是否真的上路,簡單無法講清。”
記者:“怎麼確定是假冒?”
熊榜奇:“按照我們查處的材料,沒有一個是虛假的,都是100%。”
記者:“有鑑定嗎?”
熊榜奇:“他們仿冒別人的產品都有標識。”
記者:“當場就能做出?”
熊榜奇:“檢查後,他們能把情況完全說出,沒有別人用這個包裝後進市場。他們自己承認就是假冒的,仿冒不用做鑑定。”
熊副局長說,根據現場情況和貨主自己的口供,工商人員不用做鑑定,就能當場確定產品是假冒僞劣的。
按我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如果是假冒僞劣產品,必須處產品價值1至3倍的處罰,而且還要沒收產品,但事實是,潼關縣工商局卻光罰款不沒收,這又是爲什麼呢?
熊榜奇解釋說:“由於當事人拖人說情,送禮在家門口等一天,進不了門,現金都沒有收,但怎麼也擺脫不了,最後礙於人情,作出少量罰款,等值罰款,建議回原廠使用自己的標識。”
不管罰款的程序對還是不對,也不管是否像河南商戶所說的,被潼關工商部門罰了款經常拿不到發票,僅僅就商戶們手裏的這9張罰單上的14多萬元,工商部門在代收後,去向到底在哪兒呢?銀行方面表示:收到了這九筆錢,並已上交國庫。
面對河南100多名商戶對罰款的不滿和指責,以及轟轟烈烈的社會輿論的批評,潼關縣工商局熊副局長滿腹委屈。
熊榜奇:“我們想在此聲明一下,不象網上炒做的那樣鳴槍,逼死人命,罰款不開發票,沒有的事情,現在工作被動到這個程度,驚動這麼多。”
但是,對於河南商戶反映的潼關縣工商局在罰款中存在多收少開的現象,這位副局長並沒有否認。
記者:“那爲什麼明明交了2萬,只開了1萬2 ?”
熊榜奇副局長:“我們是付了舉報人的舉報費,一般按貨物價值5%,由於我們辦公費用緊張,舉報人要領到舉報費,在這種情況經費又不足,暫時墊付。”
記者:“你覺得合理嗎?”
熊榜奇:“我們意識到不對,市局也對我們進行了批評。”
2006年5月23日,渭南市工商局對潼關縣工商局副局長熊榜奇、經檢大隊大隊長支忠民兩人作出停職的處理決定。
熊榜奇副局長“在過程我犯兩個錯誤,一、不該用罰沒款墊付,二、沒有依法行政。這就是今天停職原因。”
採訪快要結束的時候,記者再次來到陝西市潼關收費站,一些商戶和過往司機告訴我們,他們現在還隱隱擔心,之後還會不會有人在這設卡亂收費?他們的車真的能暢通無阻嗎?
爲什麼“公路三亂”屢禁不止?在大家看法的演播室裏,嘉賓們共同探討了這個問題。
嘉賓水皮認爲:“三亂”存在,原因有二:一是部門職能定位不清;二是貓鼠遊戲規則在作怪。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院教研部主任應鬆年認爲:各個部門之間應當形成相互監管的形式,這樣有利於問題的防止,更能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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