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改廣告內容 功效用語誤導消費者
從昨天起,“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的12個廣告在全國禁止播出。記者昨天從國家藥監局瞭解到,由於擅自篡改廣告內容,無錫健特藥業有限公司的“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的12個廣告批准文號被藥監部門撤銷,對應廣告即日起在全國禁播。
“孩子個子長高不感冒!老人腰好腿好精神好!女人面色細膩紅潤有光澤!服用黃金搭檔確實有效,補足鈣鐵鋅硒維生素!”針對這家公司發佈的違法保健食品廣告,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曾於2006年3月向該企業發出了整改通知。但該企業在事後發佈的廣告中,篡改經審批的廣告中帶有“祝願”性的用語,在廣告中聲稱服用黃金搭檔後,“孩子個子長高不感冒”等對功效絕對化的肯定內容。
此外,廣告中還以中國營養學會的名義爲產品的功效做證明,違反了《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誤導了消費者。因此,江蘇省藥監局作出了撤銷黃金搭檔牌組合維生素片保健食品,包括蘇食健廣審(視)第2005080014號、蘇食健廣審(視)第2006040007號等廣告批准文號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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