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六一”兒童節的臨近,青少年再度成爲人們關注的焦點。記者從天津各法院獲悉,近年來青少年遭受不法侵害和侵害他人的案件呈上升趨勢,而校園暴力更成爲其中的主要部分。爲此,記者採訪了主辦此類案件的法官及相關社會學家,請他們就案件的形成原因及如何預防做出詳細解說。
案例1大膽少年追到家裏搶錢
去年7月12日上午10點多,家住塘沽區的男孩趙某下樓到附近的一家網吧上網。走到網吧附近時,趙某看到有3名男孩站在網吧門外嘀咕,看到他後衝他走了過來。這3個人趙某認識,也是經常到這家網吧上網的“網蟲”,其中兩人是附近一所中學的學生,另外一人雖然不上學了,但也差不多14歲左右。
3人走到他身邊後,站成丁字形圍住他,讓他掏出身上所有的錢。趙某因身上沒帶什麼錢,對方在翻遍了他的口袋後有些惱了,對着他就是一頓拳打腳踢。“快回家拿錢,給我們送到網吧來!要是不聽話,小心我們認識你家!”
在威脅聲中,趙某被允許回家拿錢。然而,趙某回到家後,並沒“按約”將錢送到網吧,而是給媽媽打了個電話,把被搶的事全盤告訴給了媽媽。
不一會兒,3人等得不耐煩,追到了趙某家,強行進入後開始翻箱倒櫃。就在他們翻出一張VCD光盤,正對其品頭論足時,趙某的母親及時趕到,3人看到大人出現,倉皇逃了。
因爲趙某母親的出現,趙某家的財物幾乎沒有什麼損失,該案後經兩審,法院以搶劫罪分別判處3名被告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000元。
案例2少年團伙四個月搶了24人
2004年底至去年4月期間,6名未成年人經預謀後,單獨或分別結夥,先後對河北區37中學及宜白路小學的24名學生進行搶劫,所劫取的財物均爲學生上學用的交通工具,早、午餐及學費等特定款物,對方如果身上沒有帶錢,他們就會一頓痛打,其間,數名學生被打致輕傷,導致有的人不能正常到校學習,有的人甚至被迫轉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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