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賴昌星通過視頻出庭接受被捕後48小時內的拘留聆訊
5月31日,加拿大移民部律師雷斯尼克在渥太華加拿大聯邦法庭外接受記者採訪。
5月31日,在加拿大首都渥太華,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中)在庭審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
加拿大聯邦法庭5月31日開庭審理中國“遠華”走私案重要嫌犯賴昌星遣返案,但未當庭作出裁決。
庭審從當地時間上午10點開始,下午3點結束。賴昌星的律師馬塔斯首先作辯護陳述。加拿大移民部律師雷斯尼克隨後進行了逐條批駁,指出賴昌星並非什麼“政治犯”,只是一名普通的負罪逃犯,7年來他的難民申請案走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其難民申請也已被聯邦法庭、聯邦上訴法庭和最高法院駁回。她指出,“目前執行法律(遣返賴昌星)最符合公衆利益”,這一官司拖延了7年多,已經嚴重影響了人們“對加拿大移民體制的信心”。
辯論結束後,主審法官表示將在明後天作出裁決。聯邦法庭發言人隨後通過電子郵件向新聞界發佈消息說,31日的庭審結果將另行通知,但沒有說明具體時間。
受到中國司法部門指控和通緝的賴昌星於1999年舉家逃到加拿大。2000年11月,加拿大政府將賴昌星軟禁在溫哥華郊區一住宅中。2005年8月,在加最高法院拒絕賴昌星及其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後,加移民部進行了遣返前的風險評估。如果聯邦法庭最後駁回賴昌星的上訴,邊境服務局將正式啓動對賴昌星的遣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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