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蔽性大難查處權力期權化成貪官腐敗新動向
由人民日報社主辦的《人民論壇》刊登文章說,一些手執權柄的官員絞盡腦汁不斷“創新”腐敗的形式和手法,使自己手中的權力轉化爲腰包裏的金錢。權力期權化就是其中被廣泛使用的一種。這已成爲腐敗的一種新動向。
官員權力期權化現象,是指官員在爲他人謀取利益的當時並沒有獲取非法受益,而是在一段時間後(如離開這個崗位後或者退休以後)再進行利益的兌現。目前,由於權力期權化實施過程十分隱祕,較之傳統腐敗手段更爲高明,安全係數也很大,所以越來越爲腐敗分子所青睞,似有愈演愈烈之勢。
據報道,浙東南某縣級市的房管辦負責人在位時,通過各種關係精心策劃,將市區黃金地段大片地塊出讓給某民營企業。該企業藉此開發的小商品市場建成後,日進斗金,成了億元戶。房管辦負責人退休後,該企業老闆把他聘爲本公司幹部,年薪30萬,高級住房一套,以及每年幾萬元的請客送禮籤批權。
浙西某縣級市城建局局長,在位時爲某建築企業在幾次重大項目的公開招投標過程中,施加權力影響,並親自出面替該企業弄到了銀行貸款,使原本實力不強的企業,一年內躥升至當地建築企業中的“龍頭老大”。該局長退休後,企業將其派往江西“負責”業務,實則坐在家裏收錢。
對此,有關專家指出,有些幹部在職時充分利用手中的權力,爲所管轄的企業牟取非法利益,雖然違規,但是因爲沒有受賄,所以很難被發現。還可以冠冕堂皇地稱之爲:爲了經濟發展扶植企業。即使被查處,也能因爲沒有受賄的事實,而逃避刑事責任。
有專家曾明確指出,鑑別權力期權困難重重。高級套房、名牌轎車雖長期使用,但產權卻沒有正式歸入官員的名下,腐敗證據難以查證。浙江省檢察院一名檢察官說:“帶有明顯期權腐敗的案子,我們還沒有辦理過。”可見,對期權腐敗現象,目前缺失具體的法律條文進行界定和規範,這就爲期權腐敗大開了方便之門。
據瞭解,一些官員深知官場人走茶涼的冷酷現實,爲了給自己在退出權力舞臺後,仍然享受“茶不涼”的特殊待遇,大肆培植自己的勢力範圍和“接班人”,爲自己今後辦事方便早作準備。
專家指出,這種情況有兩類形式:一類是自己在位時違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突擊提拔“聽話”或與自己有這樣那樣關係的幹部,在要害部門擔任要職。某縣委書記在得知自己將要調到市裏一個清閒單位任職信息後,連夜召開書記碰頭會、常委會,突擊提拔調整了60多名幹部,其中一半以上屬於提拔性調整。另一類是在自己退休前,向組織上推薦對自己“言聽計從”的“接班人”。這樣,自己雖然退出權力中心,但仍然能夠享受到在權力中心的種種方便和好處。
官員離職從商是權力期權化,還是正常從業按勞取酬?目前在中國司法實踐中難以認定。與之相比較,一些變相的權力期權化就更加難以界定。比如,某領導在職時讓某企業得到了工程承包權,領導當時確實出於公平公正的考慮。但退休後,企業看中領導的活動能力,以極爲豐厚的薪酬聘請其在企業工作。其間,該領導若利用以前的影響和關係做成了某事時,是否構成權力期權化,難以界定。同時,由於權力期權化時間跨度大,證據損毀、缺失,證人難找,難以舉證。
而針對權力期權化的干預和懲治,一時只能處於乾着急而無法下手的地步。據報道,江蘇省建設系統的一個官員,在位期間爲一家房地產公司牟取了很多利益。退休之後,該公司以各種名義給予了這名官員很多好處。事情被發現之後,一審法院判決他有罪。這名官員不服,覺得自己在位時沒有獲得任何好處,不屬犯罪,因而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判決他無罪。
腐敗越來越隱蔽權力期權化產生原因的複雜多樣
資料圖:在進入北京的高速公路邊,新近豎立起醒目的反腐敗巨幅廣告。中國官方在春節前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百姓對工程項目、司法機關、醫療、教育和人事方面的腐敗現象反應最爲強烈。
由人民日報社主辦的《人民論壇》刊登文章說,權力期權化已成爲腐敗的一種新動向,其產生的產生原因複雜多樣。
近些年來反腐敗的力度逐年加大,腐敗官員在權力尋租中,感到前所未有的壓力和風險。腐敗分子既不甘心放棄權力尋租,又擔心尋租中招致風險。具有規避性和低風險性的權力期權化,正好滿足了這些腐敗官員的需求。據瞭解,現在政府權力過大,對經濟干預過多,容易造成利益牽扯,或者導致暗箱操作,這是權力期權化的體制性原因。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認爲,目前,在中國地方政府的權力運行過程中,決策程序不夠規範、機制不科學問題比較突出,少數人說了算的情況十分嚴重。在有些地方,大到城市規劃、土地批租,小到合同的簽訂與合同的履行,政府一把手親自過問,必要的分權制衡和上下監督關係不復存在了。在這種情況下,行政一把手呼風喚雨,爲所欲爲,爲某些企業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易如反掌。而那些獲取不正當利益的企業和個人,沒有必要冒風險立即向一把手行賄。當一把手退休、提前離職或辭職之後,效犬馬之勞,則能達到雙贏的效果。由於從表面上看不存在權錢交易,所以很難對退下來的行政一把手追究黨紀政紀以及刑事責任。
專家指出,從理論上講,中國已構建起了自上而下的、自下而上的、平級之間的監督及羣衆監督、輿論監督等多方面的權力監督體系。但事實上,上級對下級監督不到,下級對上級不敢監督,平級之間不好監督,羣衆監督由於缺乏相應的權力支撐往往不起作用,輿論監督則帶有事後性,從而對官員權力的監督往往流於形式。在監督不到位的情況下,官員利用職務之便,打政策的擦邊球,爲個私老闆牟取利益,留下日後回報的人情,不但機會多,而且遊離於監督視線之外,可謂是陽光下的腐敗。再者,現行的有關監督條例,主要是針對官員的,對退休和下海的官員的追蹤監督,目前基本上還是盲區。
文章說,官員權力期權化產生的另一個原因是,與國外相比,以及現階段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和消費水平相比,中國公職人員缺乏優厚的退休保障,部分公職人員對於後路憂心忡忡。現在職的公職人員大多數具有較高的文化素質,是經過層層遴選進入國家機關的社會精英分子。他們的工資收入在生活開支、子女教育、購買住房後所剩無幾。而退休後,不但退休金大大減少,而且基本上沒有什麼津貼和福利。所以,一些比較有遠見或升遷無望的官員,便爲自己尋找後路,通過權力期權化透支權力,以保證在退休後仍能有着豐厚的收入。
據瞭解,隨着市場經濟的不斷髮展,越來越多的官員開始參加企事業單位的經營,有的是直接擔任相關職務,有的是兼職代理,更多的則是在幕後參與。
對此,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指出,由於公衆缺乏知情權,人們不知道國家工作人員辭職以後是由於何種原因,能夠獲得高薪職務,也不知道國家工作人員爲什麼能夠在很短的時間內,用鉅額的資金註冊自己的公司。事實上,在知情權被剝奪的情況下,人們很難判斷國家工作人員事後收取財物是出於感情的原因,還是以權謀私。
中國問題學專家胡星斗認爲,產生權力期權腐敗的原因是,黨和政府打擊腐敗越來越嚴厲,於是腐敗出現了越來越隱蔽化的趨勢;打擊的力度加大了,但治本的措施尚未落實到位,各種制度的缺陷依然存在;對權力市場經濟的危害認識不清,一些地方搞的是“大政府、小社會、畸形市場經濟”,所以腐敗的花樣翻新不可避免。
官員下海損害公衆利益回報高破壞正義公平原則
資料圖:由中國和美國主辦的亞太經合組織(APEC)反腐敗研討會四月二十四日在上海舉辦。與會APEC高官就腐敗資產返還、腐敗人員引渡、反洗錢措施、雙邊司法協助和國際合作等議題展開研討。
由人民日報社主辦的《人民論壇》刊登文章說,權力期權化已成爲腐敗的一種新動向,官員帶着剩餘權力資源下海得到的回報非常高,破壞正義公平原則。
中共安徽省委一名機關官員說,官員權力期權化,帶着剩餘權力資源下海,權力投資得到的回報是非常高的。與一般官員下海不同,這些人在位時,掌握着各種項目、工程資金使用的審批權、決策權,下海後,原有的行政關係網、官場人情鏈及職務影響、政府內部信息等也跟着發生轉移,公權與私權發生了交換。
文章舉例說,某省一個縣分管工業的副縣長,就到該縣著名的私營企業當副總經理。另一個市的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則到開發區內的一傢俬營企業擔任總經理。據瞭解,級別越高的幹部,到企業後享受的待遇也越高,其收入幾乎是原來的幾倍,甚至十幾倍,有的年薪竟達到數十萬元。
作爲一種利用現行法規失範中飽私囊、以權力爲資本參與社會物質利益再分配的腐敗行爲,權力期權化比賄賂腐敗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殺傷力。它破壞正義與公平原則,造成社會分配不公,從而招致羣衆的非議和不滿。如果官員權力期權化成爲一種潛規則,它將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和權威,降低政府效能,破壞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導致國家資產的大量流失,加劇貧富兩極分化。權力期權化交易,由於其欺騙性和後發性,難以查處,給國家造成的損失不但難以追回,而且將是一個無底洞。更爲嚴重的是,權力期權化有不易被法律制裁的“優勢”,極有可能引誘任何掌握權力的官員濫用權力,墜入其中。
中國人民大學行政學專家毛壽龍說,遏制權力期權的關鍵是要從源頭上加以防範。陽光總是很好的防腐劑。如果做到政策公開透明,按政策制度公開辦事,不論是下海的官員,還是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人,都在一個平臺上公平競爭。那也就不存在什麼權力壓倒一切,更不會存在權力期權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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