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針對新聞從業人員腐敗問題的打擊行動正在進行。
根據新聞出版總署網站發佈的消息,5月18日,《中國工業報社》河南記者站常務副站長陳金良,經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被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
此前的5月16日,新聞出版總署通報了包括《中國食品質量報》等4家報社記者站的記者,以新聞報道爲名,向基層單位和羣衆敲詐或詐騙財物的違法活動。
這是近3年來,對違法違規記者處理最集中、力度最大的一次。此次處理的記者,都是各相關媒體地方記者站的記者。隨後,新聞出版總署、中紀委駐總署紀檢組聯合召開中央新聞單位記者站管理專項工作會議,要求報社記者站對存在的問題開展自查自糾。相關部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對中央新聞單位開展的記者站違紀違規問題自查工作進行檢查。
5月23日,本報就此次整頓和記者站違規問題的實際情況,專訪了新聞出版總署報刊司負責人。
“情節很惡劣”
南方週末:此次查處是如何進行的?
報刊司負責人:這四家有差別,比如《中華工商時報》的案件是2003年發生的。去年浙江石油總公司把相關材料集中發給新聞出版總署等單位。隨後中央八個單位組成了一個聯合調查組。
南方週末:在之前司法機關有沒有介入?
報刊司負責人:浙江省石油總公司在案發後就報案了,但是因爲各種原因沒有進行正常調查。調查組去了後,公安機關重新調查了孟懷虎在浙江的情況。當時,《中華工商時報》在浙江還設了一個新聞中心,卻沒有經過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准,這是非法的。浙江警方最後根據調查對孟懷虎進行行政拘留,然後經檢察機關批准逮捕。
南方週末:最後調查的結果認定敲詐屬實?
報刊司負責人:浙江省石油總公司說,最初孟懷虎向公司索要的金額高達90萬元,經討價還價以後才確定爲35萬元。其中的17萬元作爲賠償費給了車主,還有18萬元進了記者站的賬戶,這是事實。基本事實是存在的,至於說具體違法行爲到什麼程度,我們不好判斷,最好通過司法程序來解決。
南方週末:其他的案子如何處理?
報刊司負責人:其餘三個案子,公安機關都已介入調查,我們也據此進行了通報。四個案件中,《中國食品質量報》是非法設立記者站,報社違規行爲在先導致的。《中華工商時報》是給記者站下達廣告經營指標,直接導致孟懷虎從事廣告經營,並涉嫌犯罪。《經濟日報農村版》的卜軍和《中國工業報》陳金良的違規行爲和報社沒有直接關係。
南方週末:總署以前有沒有用這樣大的力度處理記者違規問題?
報刊司負責人:以前,我們對記者的集中處理比較少。我們認爲這幾個案子情節很惡劣,必須通報給各新聞單位,也希望各新聞單位針對自己報社的具體情況加強管理,避免記者違紀違規。
“不要認爲他們能通天”
南方週末:我們注意到通報,這次違規的記者並不是搞有償新聞,而是主動敲詐,事實情況如何?
報刊司負責人:主動敲詐這種情況,我覺得過去不一定沒有,可能沒有被暴露出來。從新聞管理的角度來說,制止有償新聞,是我們對新聞單位的一貫要求,但是對涉嫌犯罪的記者如何處理,不是新聞出版行業管理部門能解決的,一旦構成犯罪,由司法機關來處理。
南方週末:根據通報,這次被處理的記者,甚至把他們的報道事先發到當地的黨委和政府,以此進行施壓,實際情況是怎樣的?
報刊司負責人:不要說大型國企,地方的黨政部門對中央媒體都敬畏三分,因爲中央媒體影響很大。基層政府多年以來對中央媒體還是很小心的,因爲他不屬於你管,大家抱有比較害怕的心態。記者也是利用了基層怕出事的心理,所以才比較膽大。包括孟懷虎,他涉嫌敲詐的企業是很多的,可能是他在當地多次敲詐成功,以後逐漸膽大起來。更主要的還是基層單位和基層政府遇到這種問題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被這些不良記者利用了。
我們經常會接到地方單位或政府來電話反映情況,但是因爲各種原因息事寧人的更多一些。
南方週末:一般情況下,這種不良記者的違法行爲主要有什麼表現?基層單位如何應付?
報刊司負責人:他們一般是去找一些單位存在的問題和弱點,然後把這些問題寫成報道發給對方,在這種情況下,很多單位就會直接跟他聯繫,大部分會滿足他們的要求,或者在他的報紙上做一些廣告。但是,像《中國食品質量報》的汪啓明,通過造假來敲詐別人還是比較少見。
遇到這種情況,我覺得基層單位和羣衆首先應相信政府和法律,注意收集證據,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而不是一味地給對方“填肚子”,這樣只能造成個別記者以此爲生。我們希望基層的羣衆和單位理性地看待個別記者不公正的報道,不要認爲他們能通天,我們還是有監督手段的。
要麼轉型,要麼自然死去
南方週末:從現在看,從管理上看究竟是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報刊司負責人:目前,一些報社在經營上遇到很大困難,爲了達到創收目標,就把經濟效益作爲對記者站的主要考覈標準,從而放鬆了對記者站的管理。只要記者站能把錢拿來,不捅大的婁子,就允許記者站任意搞創收,甚至沒有經過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批的記者站,也在肆意建。
這些違規記者站有很強的隱蔽性,可能只有一個人,在寫字樓裏租辦公地點。他跟新聞出版部門也不沾邊,正規的新聞也不去跑,只在各地遊蕩,所以管理機關是不容易找到他們的。
南方週末:我們還注意到,這次處理的記者全都是駐地方記者站的記者,這背後是否有一些普遍因素存在?
報刊司負責人:目前,我國境內報社的記者站共有2984家,其中有2140家是中央級報社在各地設立的記者站,可以說,中央級報社的記者站是記者站羣體的主要組成部分,從目前查處的情況看,中央部委主管的報社相對比較規範,違規問題較多的是個別全國性行業協會主管的報社,特別是行業基礎不是很好的報社。
由於個別報社在經營上比較困難,於是把報社的經營壓力轉移給基層記者站,記者最初可能是被迫的,但是後來發現有利可圖,可能就變成主動了。如果一個記者承擔了經營任務,甚至連自己的基本工資都要自己掙回來,這種管理體制就容易導致記者進行違法活動,我們是不允許這種管理體制存在的。
多年來,特別是《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施行以來,我們要求報社必須保障記者站日常的運轉費用,要爲記者站在地方開展新聞採訪活動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從記者站辦公室的房租、水電到記者站記者工資、獎金,都要由報社提供。
如果報社需要在地方從事經營活動,可以通過合法途徑。但是記者本身是不能從事經營活動的。如果我們發現有這類問題,我們都會提出糾正,讓他們限期整改。
南方週末:但行業報生存困難,也是客觀情況。
報刊司負責人:是。但行業報應該想辦法,進行機制改革,調整辦報思路,獲得所屬行業的認可。如果僅僅是爲了解決眼下的困難,而通過有償新聞或者是敲詐勒索的方式生存,在任何時候都不是報業發展的規律。要麼實現自身轉型,要麼自然地死去。
當然,在我國,一個報紙死去也不容易,每一個拿着出版資源的單位都不願輕言放棄。因此,我們鼓勵行業報轉型,轉爲市場需要的報紙。
近年來的打擊措施
南方週末:新聞出版總署如何打擊這些非法記者站?
報刊司負責人:我們主要依據羣衆舉報,另外,省級新聞出版行政部門經常對記者站進行檢查。雖然大多數基層單位對記者的無理要求還是採取息事寧人的做法,但有時也會跟當地新聞出版部門聯繫,有這樣的線索當地新聞出版局都會去查處。
南方週末:現在查處的難度主要在什麼地方?
報刊司負責人:當事人不願意說,受害企業也不願意談,如果當事人能夠提供一些具體的線索,我們一般還是能查處的,最大的困難就是基層不配合。
南方週末:基層擔心什麼?
報刊司負責人:它寧願花錢來擺平媒體,也不願冒險跟媒體對抗,因爲,有時候在媒體惡意炒作中,這種單位,特別是企業損失會很大。當然,如果已經形成比較嚴重的後果,它可能也會談,但大部分時候,很多企業都是不願意談的,因爲花幾十萬總比自己幾千萬的企業倒閉要強得多,而且也沒有收集證據的意識,沒有證據,我們查處起來很難。
南方週末:我們注意到《中國食品質量報》四川記者站汪啓明是刑滿釋放人員,一個刑滿釋放人員怎麼能成爲記者?
報刊司負責人:他肯定是沒有資格的,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受過刑事處罰的人終身不得從事新聞採編工作。像汪啓明這種情況,我不知道報社是基於什麼樣的目的使用他。首先,《中國食品質量報》在四川設立的記者站是一個非法記者站,而報社卻任命汪啓明爲非法記者站負責人;同時,報社在汪啓明申請記者證的過程中還向我們提供了虛假材料,材料顯示,汪啓明有完整的工作經歷,而且無任何被處罰紀錄,以報社工作人員的身份申領記者證。
南方週末:新聞出版總署最近幾年來,對上述相關問題有何措施出臺?效果如何?
報刊司負責人:一是我們建立了中國記者網,過去我們發放記者證,主要由各報社掌握。現在通過中國記者網,建立了動態的數據庫,向社會公衆提供了記者證的網上覈查。這是我們對記者證管理的一個突破。
第二,出臺了《報社記者站管理辦法》和《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對記者證的持有者和記者站的工作進行有效監督,並依據這些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加強監管查處力度,我們每天都會接到很多羣衆舉報,然後分門別類進行處理。包括這次的通報,讓民衆知道這樣的事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同時也告誡正在從事違規活動的記者或者假記者,不要鋌而走險。
最近總署要求報社記者站開始自查自糾,並且要求在今年5月底之前,中央新聞單位要把相關情況報上來,目前整個工作正在進行中。“五一”之前,我們在北京召開了有200多家中央級報社參加的記者站專項管理工作會議,在會上通報了幾個報社記者違規的情況,希望以此爲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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