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歲的楊生猛然意識到,自己的身份陷入一個諷刺般的對立:他一步一步走近的並非立功後的榮譽,而是一個可怕的陷阱。他努力使自己平靜下來,一夜未眠後,清晨,他撥通了縣公安局紀委領導的電話。
但一切都已晚了。2005年4月27日,所有深藏的衝突在這一刻被一起引爆並推向高潮。在精心設下一個圈套後,曾爲警方提供線索的隱君子常紅,又在懸崖上的楊生身後,猛推了一把。
在浙南這個小縣城裏,楊生被以販毒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幾天前,當地檢察機關經過一個多月的複查,爲這宗錯綜複雜的案件畫上句號。
海洛因成了楊生與常紅人生的交集,又是什麼改變了這兩個人命運軌跡?
正義理由無法改變違法本質
在一條河邊走了近10年後,楊生打溼了自己的鞋。
案發後,在楊生身上,一個人表現出的複雜性,再次被重提和強化。“他至少曾經是一個‘有功之臣’。但在這個問題上沒有‘將功抵過’這一說。”縣公安局一名民警說。爲楊生這個案子,縣公安局已先後組織多次專門的警示學習。
自1995年調到公安部門後,楊生“業務較爲突出”。在2003年近兩個月的“春雷”禁毒專項行動中,楊生幾乎沒有休息過一天。忙碌讓他無法顧及家庭,有時難得回家吃頓晚飯,但剛到家又接到電話要出發了。參與此案的檢察官則評價說,楊生是一個“工作積極、肯動腦子”的人。
然而,楊生卻敗在組織紀律性上。在緝毒大隊工作期間,楊生私下獲得一個線索,爲偵破此案,他與一名毒販聯繫,以交易爲條件試圖“引蛇出洞”,毒販沒露面,只是將兩克海洛因藏在交易地點。
直到常紅的被揭露,人們才發現,楊生一直沒向上級彙報這件事。更爲嚴重的是,他將兩克海洛因藏在辦公室。也就是這兩克海洛因,成了日後賣給常紅毒品中的一部分。
案發前不久,楊生耗盡財力,在這個小縣城的中心地段,買下了一套二手房,他的妻子沒有工作。檢察機關在對楊生的審查中還發現,工作期間,楊生還曾以缺錢爲由,收受其他毒販及家屬價值9000元的財物,考慮到楊生已退回全部贓款,法院對此依法免予刑事處罰。
“事後看,楊家經濟困難可能是個動因。”檢察官說:“他在交代中提到,一方面不收點‘小錢’不會取得對方信任,另一方面,自己也想平衡一下收支,再加上他腦中‘吸毒者不敢對自己怎麼樣’的意識,放鬆應有的警惕。”
“立功的嚮往,監督機制的缺位等等,都客觀存在於一線民警身邊。有時即使出發點是善意的,最終帶來的結果可能也是正義的,但這並不意味着可以通過違法手段、違規途徑來實現。”檢察官說。
毒販提供線索幫助破案
常紅什麼時候開始吸毒的,已沒人能說得準確。他在家裏3個男孩中排行最小,退伍後,他還曾做過一段時間聯防隊員。但這些都沒能阻擋他的墮落,漸漸地,吸食已經無法滿足,常紅開始注射毒品,毒品昂貴的價格也迫使他開始以販養吸。
2001年2月,常紅因販毒罪和收購贓物罪被判刑3年3個月。
常紅的經歷引起時任縣公安局緝毒大隊民警楊生的注意。1995年,他調入公安隊伍,此後一直工作在禁毒一線。
2004年8月,兩人有了第一次接觸,在其後幾次緝毒行動中,常紅向楊生提供線索,協助他抓獲了多名吸毒人員,並破獲兩起販毒案。
事實上,就在這一個多月裏,常紅還在以販養吸。2004年9月16日,常紅涉嫌販毒被抓獲。由於長期吸毒,常紅的身體狀況很差,次日被取保候審。
想到自己曾爲楊生提供過不少線索,這一次,常紅覺得楊生不會坐視不理。但他向楊生求助卻被拒絕了。
這一刻起,常紅恨意縱生,耿耿於懷的他佈下了一個險惡的圈套。
他知法犯法幫隱君子買毒品
“最近毒癮犯了,能不能幫我弄點白粉?”2005年4月上旬的一天,常紅撥通了楊生的電話。這時的楊生,已經調到公安局法制科。
“絕對不行。”楊生馬上打斷了他的話。
“別這樣嘛,上次我還給你幫過大忙呢!”常紅低聲下氣地懇求,並暗示當地人謝某有白粉。
“那我試試看吧!”沉思片刻後楊生說。事後他交代,當時他突然有了一個想法:何不趁此機會,接上原來的線,讓常紅繼續提供線索。於是,楊生從謝某(因販毒罪被判入獄暫予監外執行)處購買了一克海洛因,回到家後,稀釋純度,加工成3克的量交給了常紅。隨後,收到常紅1500元。
“上次的已經用完了,能不能再搞一點啊?”數日後,常紅再次打電話給楊生。
楊生又從謝某處以2500元的價格買了5克海洛因,分出兩克,稀釋成5克毒品,以2700元的價格轉賣給常紅。
當晚,常紅髮現毒品“質量不好”,要求楊生調換。楊生只好將剩餘的3克再摻合成5克換給他。
見毒品純度仍不高,常紅多次打電話威脅楊生,要其賠償損失,不然就去舉報。這時,楊生髮現自己沒退路了。4月23日晚,他拿出原先藏在辦公室的兩克海洛因,分出一克,與上次換回的4克毒品再次混合成5克,將其中的4克送給常紅,剩餘的一克送給另一位吸毒者吳某(已另案處理)。
嚐到甜頭後,吳某也向楊生提出要買毒品。4月26日凌晨,楊生將最後一克海洛因以500元賣給吳某後,就決定再也不幹這樣的蠢事了。
畢竟,他還是一個警察。
錄音光盤記錄“貓鼠”交易
楊生做夢也沒想到,他和常紅的幾次接觸,都被偷偷錄了音。就在當天下午,當地派出所接到一名婦女的舉報(事後證實是常母),稱楊生多次賣毒品給吸毒人員常紅,她還提供了兩張錄音光盤。
消息猶如一枚重磅炸彈在縣公安局爆炸,公安局立即責成局紀委嚴肅查處此案,併成立專案組。
而此時的楊生,因爲連續幾天都遭到常紅的威脅,也察覺到事態的嚴重。就在常母舉報的第二天,忐忑不安的他試探着給紀委打電話,稱自己有事要彙報。遺憾的是,出於種種顧慮,他並沒有把事情向組織交代。
緝毒警販毒可不是一件小事。警方立即對楊生作出禁閉7天的決定,縣、市、省三級公安機關先後成立專案組,當地檢察院也提前介入。
在自己的檢查裏,楊生承認,工作中存在過錯和違紀行爲,直到這時,他仍然沒有意識到,自己已滑入犯罪深淵。
2005年12月2日,楊生因販毒罪被判刑,12月21日,縣政府開除楊生的公職,2006年2月8日,縣紀委決定給予楊生開除黨籍處分。
佈局者徹底浮出水面
出人意料的是,事情到此還沒結束。
常紅到處投訴:楊案量刑過輕。今年2月,檢察院控申科受理複查。5冊卷宗被重新調出,光檢察官閱卷筆錄,就做了50多頁。
五一節前夕,檢察院經過一個多月的複查,認爲此案程序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申訴理由不成立,決定依法不予抗訴。
在複查過程中,常紅的“佈局者”身份,越來越顯得清晰。在卷宗和走訪中,檢察官也從常兄口中證實,2005年4月中旬,常紅曾特意到平陽敖江鎮,買了一支錄音筆,隨後還向哥哥透露:自己即使吃官司,也要“搞”倒楊生。
楊生走進了看守所。2005年9月22日,常紅被法院以販毒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但此時的常紅已病入膏肓。6天后,法院委託縣人民醫院進行司法鑑定,結論爲肝硬化,決定將常暫予監外執行一年。
就在記者採訪期間,獲悉差不多每半個月,常紅就要因爲鄉民投訴,進一次派出所。目前,檢察機關已初步調查常危害村民的事實,準備交偵察監督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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